統一獅球星郭阜林選手酒駕一案,今天聯盟對此做出懲處,依據規章之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規定第5條,予以禁賽2場、罰款3萬元之懲處。有關禁賽部分,將於6月23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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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阜林在假日時酒駕,隔天下放二軍,對此他透過展逸國際行銷發表聲明表示,「對於我所犯下的酒駕行為,我只有道歉再道歉、反省再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