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名 35 歲卓姓直播主,去年 5 月為了衝點閱率擅闖蔡姓喪家,在臉書直播「送肉粽」儀式過程遭提告,彰化地院今年 1 月判拘役50天定讞,今( 19 )日被駁回其上訴,判刑確定,也讓卓男成為台灣首起因直播「送肉粽」被判刑的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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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卓男與蔡姓喪家素不相識,卻在去年 5 月未經喪家同意,擅闖喪宅拍攝送肉粽過程,引起蔡姓喪家不滿,以卓男未經許可擅闖民宅,對他提告妨害自由;卓男則哽咽表示,當初僅是因為想衝人氣,而在禮儀社朋友建議下直播「送肉粽」,沒想到因此挨告。

▲彰化地方法院諭令村長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圖/記者陳雅芳攝,2019.10.23)
▲彰化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今駁回卓男上訴,判刑確定。(圖/記者陳雅芳攝)
彰化地院今年初判卓男拘役 50 天、得易科罰金 5 萬元,法官考量卓男教育程度僅國小畢業,但卓男認為判刑過重,因此提起上訴;彰化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今指出,儘管卓男積極與原告和解,但卓僅口頭道歉,並無給予任何實質賠償,因此雙方未達成和解,並駁回卓男上訴,判刑確定。

卓男日前則表示,自己經營直播販售玩具所得不高,家庭經濟重擔都落在他身上,盼能籌措 5 萬元罰金,以免入獄服刑。 (編輯:陳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