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鐵路警察獲判無罪的鄭姓被告,經其辯護人今(4)日上午律見時表明「目前無意提起上訴」,嘉義地院今天上午又重新裁定「24小時內100萬元交保,否則具保失效繼續羈押」,經專車於10:40送達被告後,被告辯護人轉達被告及其家人意思,均表示無能力以100萬元具保。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嘉義地院表示,因此「不再等待24小時交保時限屆滿」,且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已提起上訴,送達回證等亦齊備,本案為重大案件,已於本日下午2時40分許,依上訴程序,將全案卷證及鄭姓被告以警備車專送高等法院台南高分院審理。 殺警案被告如交保 嘉檢將依法即送執行監護處分裁定書送達 殺警被告明10:40前如未提100萬元則續押/ 殺鐵路警察案 嘉院重裁交保金提高至100萬限24小時繳交 關鍵字 無罪台南高分院嘉義地院嘉義地檢殺死鐵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