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仔內/開放美牛美豬無需立院同意 像極了民主?

▲總統蔡英文28日宣布開放含萊多克巴胺的美豬及放寬30月齡以上的美牛進口,引發軒然大波。(圖/總統府提供)
▲總統蔡英文28日宣布開放含萊多克巴胺的美豬及放寬30月齡以上的美牛進口,引發軒然大波。(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張志康/特稿

中文有種語法叫「反諷」,意思是陳述的實際內涵故意與表面意義相反或相互矛盾,藉以增強語氣。透過這種語法,我們可以配合時事造句:「開放美牛、美豬,卻無需立法院同意,像極了民主。」所謂的「像」,潛藏的意思就等於「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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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總統蔡英文召開記者會,表示將開放含萊多克巴胺的美豬及放寬30月齡以上的美牛進口,記者會中並強調,這次開放未涉及修法,用行政命令就可解決。平心而論,從機制的層面上來說,的確是這樣沒錯,甚至我們也可以換位思考,蔡政府面臨美方的相關壓力,這樣的開放,或許也是不得不然。

但問題是,為什麼開放美豬、美牛這樣跨三任總統的議題,可以不先與國內的養殖業溝通、不用先跟代表民意的立法委員溝通,就直接以「行政命令」方式硬幹?

對於開放美豬、美牛,民進黨籍的立法委員許智傑表示:「大家可以想想,美國人吃一輩子都沒事,現在學校、台鐵和高鐵的標準只是過渡時期,等開放一段時間後,大家會發現安全無虞。」

同樣是民進黨籍的立法委員,立委林淑芬2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美國不管民主黨還是共和黨執政都要我們吞瘦肉精」,並直呼「人民真的很卑微!」嘉義立委王美惠則是表示:「這項政策說沒人反對是騙人的。」

美豬、美牛這個議題,其實從2003年陳水扁執政時就延燒至今,從專業的層面上來說,本來就是可資公評的事情,但由於涉及食安問題,所以歷經三任總統,社會上對於開放,都有著相當程度的疑慮。因此,才會延宕了17年沒有解決。

如前所述,其實從國家體制上來看,涉及開放美豬、美牛這樣的事務,本來就可以用行政命令來處理。事實上,2012年,馬英九政府提出開放美牛政策時,馬英九就重申「不以行政命令開放美牛」,將決策權交予立法院。而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在反美牛遊行時曾說:「這個政府不跟國會溝通、不跟人民溝通,也不跟在野黨溝通。」現今看起來,格外諷刺。

一項政策的制定,尤其是攸關國人食安及健康的政策,在實際施行之前,原本就應該經過多方的溝通與協調。從民進黨立法委員的反應來看,顯然總統蔡英文在公布之前,連黨內的溝通工作都沒做好,更遑論其他在野黨、養殖業及一般大眾。

其實,全國2300萬人都知道,開放美豬、美牛的目的,是希望能夠獲得美方的好感,進而看有沒有機會能與美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這一點可以從美國多位國會議員,包括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里契(Jim Risch)、參院農業委員會主席羅伯茲(Pat Roberts)、參院軍事委員會主席殷荷菲(James Inhofe)、參院財政委員會主席葛拉斯里(Chuck Grassley)等人在看到台灣開放美豬、美牛的相關消息,紛紛在社群網站推持上發文表示歡迎可以看得出來。

所以,我們當然可以合理懷疑,台灣人的食安被蔡政府當成了籌碼,給交換了出去。其實真的拿食安當籌碼,其實也沒什麼了不起;畢竟身在台灣早就有一句話:「周期表沒吃過兩圈,出門怎麼好意思跟人說話?」就算一般老百姓搞不清楚,總也應該讓代表民意的國會諸公們知道一下。畢竟,真的要拿食安當籌碼來賣,賣了也就賣了,但出賣食安之後,到底有沒賣個好價錢?

政府的施政,本來就應該受到國會的監督,像這樣重大政策的髮夾彎,就算裝個樣子也好,也應該經過國會的認可再施行。但蔡政府、蘇內閣連演都懶得演,就讓人覺得不「蘇湖」了。

所以,「開放美牛、美豬,卻無需立法院同意,真是像極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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