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中國統戰,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提案修訂《國家安全法》,增訂人民不得為中國、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進行有政治目的的宣傳,違者最高處10萬元罰鍰;若是在公共場所懸掛、展示五星旗,最高處5萬元罰鍰。
此草案由王定宇領銜提案,連署立委包括,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何欣純、高嘉瑜、周春米、鍾佳濱、湯蕙禎、陳秀寳、羅美玲、洪申翰、蔡易餘、邱泰源、沈發惠、蘇治芬、羅致政、王美惠、李昆澤、郭國文、吳秉叡、趙天麟、陳素月、許智傑、黃世杰、伍麗華、林俊憲、莊競程、陳亭妃、林楚茵、余天,以及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連署,共30個立委。
草案規定,人民不得為中國、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的人進行違反國家認同、配合其統戰工作設有政治目的的宣傳行為,違者處1萬以上至10萬元以下罰鍰,沒入宣傳物品;行為依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規定時,則從其規定。
草案也規定,若在進行上述涉政治目的的宣傳行為時,在公共場所升降、懸掛、展示、手持、揮舞中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其黨、政、軍代表旗幟、標誌者,將處1萬元以上5萬以下罰鍰,且警察機關並應取締。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舉辦的會議、活動或依國際條約、慣例為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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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規定,人民不得為中國、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的人進行違反國家認同、配合其統戰工作設有政治目的的宣傳行為,違者處1萬以上至10萬元以下罰鍰,沒入宣傳物品;行為依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規定時,則從其規定。
草案也規定,若在進行上述涉政治目的的宣傳行為時,在公共場所升降、懸掛、展示、手持、揮舞中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其黨、政、軍代表旗幟、標誌者,將處1萬元以上5萬以下罰鍰,且警察機關並應取締。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舉辦的會議、活動或依國際條約、慣例為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