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黃永昌遭人檢舉從2009年開始,用親屬人頭詐領2000多萬元助理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依職務詐欺貪汙罪向法院聲押禁見黃獲准、黃妻張淑玲以50萬元交保黃則喊冤「錢沒有進自己口袋,全部都到助理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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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黃永昌曾任土城埤林里長、台北縣議員,2010年北縣升格後連續當選土城、樹林等第7選區1、2、3屆市議員,積極參與地方事務,還開設保全公司,深受選民支持,未料捲入詐領人頭助理費一案新北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指稱,黃涉嫌詐領助理人頭費,4日兵分16路搜索黃的住處、服務處等相關地點,並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約談12名相關人士。

檢方發現,黃疑似將詐領到的部分公費助理補助款,匯入妻子張淑玲帳戶牟利,部分補助款則拿去作為保全公司員工薪資,剩下不法所得流向仍待調查釐清。

檢方複訊後認為,黃與妻子涉詐領2000多萬助理費,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新北地院聲押,法官開庭後裁准黃羈押禁見、張淑玲則以50萬交保,限制住居,其他相關涉案人分以3到5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