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推出的「振興三倍券」昨天開始開放領取並使用,而根據規定,只要你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取得居留許可的外籍配偶,甚至是今年 12 月底前出生獲得健保卡的新生兒都能以現金一千元換購一份「三倍券」,但對於比較沒有經濟能力的國小、國中生來說,一千元是相當大的數目。對此,就有網友討論「父母領走小孩的三倍券合理?」貼文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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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PO 在「爆廢公社公開板」貼文指出「哇,才發第一天就看到小孩因為三倍券被爸媽領走甩門的事情,因為我小孩還小,目前也不打算馬上去領,他也不知道這件事情,想問大家,家中如果有沒經濟能力的小孩應該把他的三倍券領走嗎?」

▲振興三倍券於
▲振興三倍券於 15 日開賣。(圖/讀者提供)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回應「當然不行啊,你可以幫他出一千元,拿走一千給他兩千,這才正確」、「這是政府給每個國民的,也是屬於他的資產,當然不能偷領」、「沒經濟能力,但你可以幫他出一千,給他兩千元,你拿回本金這樣才對」、「我認真說,小時候不知道消費券是啥,被父母偷領,長大後快氣死」、「長大會很傻眼 +1 應該是幫他出一千,給他政府回饋國民的兩千,那也算他的東西,偷領很母湯」。

事實上,昨天一開賣三倍券後,網上就有人抱怨兒子主張三倍券應該要給他自己花用,但父母卻認為「你又沒經濟能力,這是我幫你領的」,讓兒子氣得直接甩門,讓多數網友紛紛表示「三倍券是政府給的,父母基本上沒權力收走」。(編輯:張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