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造船公司標得國防部近30億元台幣的新型救難艦建造案,證明該公司全力支持「國艦國造」政策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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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造船公司標得國防部近30億元台幣的新型救難艦建造案。(資料照/記者黃守作攝)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標得國防部近30億元台幣的新型救難艦建造案。(資料照/記者黃守作攝)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董事長鄭文隆說明標得國防部近30億元台幣的新型救難艦建造案。(資料照/記者黃守作攝)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董事長鄭文隆表示,國防部於12月2日決標公告「新型救難艦建造案」,該公司為得標廠商,這是該公司繼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之後,再次為海軍打造軍用艦艇案,全案總金額為新台幣29億7516萬元,台船規劃由高雄廠負責建造,預定簽約後32個月內完成交艦。

國防部在110年度公開預算書中指出,新型救難艦將擔任海軍艦艇海上遇險救難、拖帶,以及大型無動力載台(浮塢、大型靶船、工作平台)等海上拖帶任務為主,並以協助其他公務單位及民間船舶海上救難、聯合搜救及人道救援任務為輔。

鄭文隆指出,為此,該型艦採用整合電力推進系統及兩套可變螺距螺槳推進系統,動力來源為5部柴油發電機組,搭配兩部交流感應推進馬達於正常運作時提供推進動力,同時配置有伸縮式全向推進器,可於緊急時提供推進動力。

鄭文隆說,為提供深海救援、打撈能力,此艦搭配水下無人載具,該載具設計潛航深度500公尺,搜索範圍100公尺,前進速度每小時3海浬(約5.6公里),可抗每小時2.5海浬洋流(約4.6公里),酬載能力30 公斤,另配備開放式潛水鐘,最大潛深約90公尺,作業海況4級,可容納3人,配置1組導向配重,具備與潛水控制站通訊之能力。

另為能在海上維持定位實施救援,此艦配置符合國際海事協會動力定位附加標誌DP1要求之動態定位系統,並配置拖帶裝置,具有在風速每小時21海浬(約39公里)時,拖帶速率每小時6海浬(約11公里),對10萬噸級商船實施緊急拖帶以及被拖之能力。

鄭文隆進一步指出,新型救難艦完成後,具速度快、機動力佳、自動化作業能力高,及拖帶拉力大等特性,遂行艦艇救難、拖帶及水下失事物體打撈等任務,不易受操作安全及風力等因素限制,有利救難任務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