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局統計,台中市今年1至9月共發生通報2,374件兒少保護案件,其中被列為再通報案件,也高達74件,今(27)日議員林祈烽、施志昌和鄭功進3人在市政總質詢時,質問「媽媽市長」盧秀燕有沒有聽到受虐兒的求救呼喊聲?市長盧秀燕表示,市府會更加努力保護每個受虐兒,不讓他們受到再次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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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祈烽指出,108年全國發生1萬1,113件兒童受虐案件,台中市從去年至今年9月,就接獲5,210件的兒虐案件,顯示問題相當嚴重。社會局調查,不管是0-6歲的幼童、7-12歲的孩童、還是13-18歲的青少年,經常對這些孩童施虐的,往往都是孩童最親近的人,也就是父母、養父母、繼父母和父母同居人,這3個不同年齡層的受害案件數,都高達6、700件,實在是非常驚人。

林祈烽表示,最讓他訝異的是,這些兒少保護案件中,再通報第2次以上的案件,107年有330件、108年有193件、今年1到9月也有74件,每年平均1~200件的再通報數字,是不是就代表有1-200位受虐的兒少是經常處於被父母或親人所虐待的環境中?長期下來不但會讓小孩身心靈受創,更可能影響其人格的發展,甚至長大成年後,會不會從被害人變成所謂的加害人?

林祈烽說,台中市今年的兒少保護通報案件,3個年齡層的被害者案件數幾乎都差不多,但0~6歲的兒虐案件,似乎多了一些,照理講,0~6歲的兒童自我保護能力相較其他年齡更為不足,且因他們未達受國民教育年齡,多於家庭或居家式托育系統中受照顧,如果有遭到父母或托育人員虐待或疏忽,在表達能力及對外較無接觸的情形下,相較來說,應該是更難以發現,可是台中市的案例卻有偏高的情況。

市府社會局表示,市府107年起擴大兒童保護服務範疇,再被通報的情形已逐年減少,社會局透過多項機制,保護兒少安全,如提供家長4至50小時的親職教育、增加社工服務頻率,並與學校、親屬、警政、衛政等網絡合作,提升家庭功能,同時建制列管機制,為處遇中的服務案件把關。除了保護安置,若經評估家長仍有濫用親權或不當照顧,社會局也可聲請停止親權,由政府監護,如不當照顧情節嚴重,社會局也會評估提起獨立告訴,以維護兒少權益。

此外,保母反映的再通報案件,社會局說,此案為家防中心持續密切關注個案,社會局已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照顧者接受親職教育,但仍發生不當管教情形;為維護兒少安全,已依法保護安置個案,並持續加強輔導家長。

盧秀燕表示,這不是數字問題,而是任何一件兒虐案都不應該發生,這兩年在社會局和社工同仁努力下,再通報案件已有稍微下降,但會發生再通報案件,表示其家庭、父母或其親友已經有問題了,不過,每個個案都非常難處理,要接管或怎麼處置都不是市府單方面可以說了算,還有法院的判決和學者專家的意見,市府會更加努力保護每個受虐兒的安全,不讓他們受到再次的傷害。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或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保護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兒童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