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PO文表示,日前將自己的黃牌重機停汽車格,近日卻收到一張罰單,內容為遭人檢舉「停車車種不依規定」罰款600元,對此高市警局小港分局交通組長宋敏旭表示,該案為民眾檢舉案件,處理員警未能查核該案資料,該分局除立即致電該車主表達歉意外,並主動撤銷該告發單,並追究處理人員疏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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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網友表示,他於今年2月24日,將重機停放在路邊汽車格,結果3月間遭人檢舉,罰單上寫著「停車車種不依規定」罰鍰600元,該網友痛批「黃牌重機不能停機車格,現在連汽車格都會被開罰了,試問要停哪裡?」,並指出自己是依照法規停車,究竟錯在哪裡?PO文引發網友熱議,紛紛表示「檢舉人沒知識就算了,開單單位居然連看都不看」、「遇到白癡檢舉魔人」、「開單的員警不合格」、「扯到爆」,並呼籲網友記得去申訴。

宋敏旭表示,該案為民眾檢舉案件,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汽車停車格,因檢舉照片天色昏暗,處理員警未能查核該案資料,至舉發錯誤該車為重型機車違規停車,該分局除立即致電該車主表達歉意外,並主動撤銷該告發單,並追究處理人員疏失責任。

小港分局強調,未來將加強員警教育訓練,落實逕行舉發交通違規案件審核機制,避免錯誤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