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林燕祝今(5)日總質詢,當場向台南市長黃偉哲揭露一起宛如「房思琪第二」的悲劇,1名今年就讀高一的女孩自爆,國小六年級時遭社團學長性侵,自殺獲救接受台南市社會局心理諮商期間,升上國中,又遭補習班老師猥褻、性侵,受害女孩家長已對補習班老師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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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台南市社會局回應,第一時間接獲通報,就已指派社工立即啟動調查與關心,評估被害人身心狀況及提供諮商輔導、法律協助等服務,目前全案皆已進入司法程序,未來將持續積極結合警政、衛政、教育、及相關網絡成員共同跨局處合作,針對已遭遇不幸被害人,提供專業服務,並於諮商輔導期間積極關注兒少。

林燕祝指出,106年6月,該名受害女孩小學六年級時遭到社團學長數次猥褻、性侵,自殺獲救後,接受社會局的心理諮商輔導,期間升上國中,詎料,又遭到補習班老師猥褻、性侵,受害時間長達2年多。

據了解,該名補習班狼師以寫功課或是指導課業為由,請受害女孩到自己租屋處,對受害女孩猥褻或性侵,狼師也曾經請受害女孩在上課時間前到補習班,趁四下無人,對她猥褻,也會在下課後,在補習班的廁所內,以各種情趣用品猥褻受害女孩。

這樣的獸行持續2年多,直至受害女孩上了高中,該名補習班狼師要結婚,想終止與受害女孩的不倫戀,但受害女孩疑似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對狼師有愛慕之意,無法承受狼師欲離她而去,109年6月6日,才將這些猶如房思琪第二的遭遇爆出。

在長達2年多的性侵害期間,為何受害女孩沒有對外求助或求救,社會局及教育局務必深入調查,林燕祝強調,袖手旁觀的體制也是加害人,台南市教育局只重視校內的性平問題,校外的補習班也同樣重要、同樣要正視,不能輕忽。

社會局呼籲,任何人都不可以隨意觸碰他人身體,對於嫌疑人利用師長權力關係,讓被害人感到壓力,配合發生違反自身意願之性行為,社會局強調應勇敢說「不」,主動求助告知可以「協助的大人」﹔為預防性不當對待事件再發生,社會局將再行積極辦理社區及校園宣導活動。

社會局也說,針對兒少受虐案件除立即派社工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調查及訪視外,針對需跨局處合作案件,將透過即時對話平台,共擬預防措施﹔目前已與教育局形成共識制定SOP,兩局處於未來受理通報案件後,將於24小時內通知對方,啟動跨網絡合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