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陳其邁今(27)日上午召開市政會議時,針對六龜分局一個月內竟發生兩起員警酒駕震怒,陳其邁說,他跟警察局長話講很重,六龜分局長「實在是離譜」,短短一個月裡面有兩件酒駕「到底在幹什麼!」,要求六龜分局相關人員及分局長的行政處分要在今天完成。
這個月6日晚間,時任的六龜分局萬山派出所吳姓所長酒駕,23日又有一名分駐所的謝姓員警酒駕自撞,陳其邁痛斥,六龜分局這位同仁已是酒駕累犯,2012年就已被列關懷及教育輔導兩年,同一個錯誤又犯了第二次,而且這次酒精濃度高達一點二毫克,等同於是在半夢半醒之間、神智不清的狀況下開車,身為執法人員酒駕,要如何去取締酒駕民眾,自己都沒有辦法以身作則,嚴重違反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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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強調,酒駕造成許多家庭的悲劇,不僅是對他個人,對市民朋友來說也是相當危險,按照警察駕車安全處置相關的標準第九條規定,賦予警察機關可以從嚴或從輕處分,換句話說,原本的刑罰一大過,加嚴或從輕本來就有法源依據,所以我要求警察局就個案「從嚴、從速處理」,已經是累犯,喝得醉醺醺又開車,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重申「務必把禁酒令,下達全體同仁,假如要喝酒,那就不要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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