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建設局長陳大田被長期跟拍,遭爆開公務車載太太及愛犬遊嘉義等地,還去健身或到中興大學兼課,疑似公器私用對此陳大田駁斥指控不實,均依法自費加油,指爆料者涉及誹謗與妨害秘密罪,不排除取法律途徑,秘書處與法制室則認為無違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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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陳大田開養護工程處租賃的公務車「私用」是因局長公務車車齡9年的Sentra180,養工處的公務車,是這2、3年的新款休旅車,陳大田行徑已經違反「台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車輛採購作業及管理使用要點」,依台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車輛管理使用要點,規定「公務車輛行駛地點以派車單所填地點為限,不得挪為私用。」

對此,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身為政務官,不論平時或假日,都要隨時待命,所以我在使用公務座車一切都依照市府公務座車使用規範辦理,即使在假日或私人行程,也是自費油費符合規範。

陳大田說,針對這次有心人士刻意爆料,且跟監、甚至還偷拍,已經造成我的家人心生恐懼,我的同仁也憂心,這是一個有公道的社會,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捍衛我的聲譽。

對於,被跟監偷拍是來自業務上的人嗎?是有得罪人嗎?陳大田表示,這件事是不實爆料,建設局業務量非常大,不臆測是不是有人挾怨報復;另有講到我有帶戶政事務所主任去按摩,跟大家報告她就是我的太太。

另外,局長有局長坐車,為何要用養工處的租賃車?陳大田表示,在公務使用上我都是符合規定,政務官有支用車輛規定辦法,平常都是公務行程,如有涉及私人行程都有自費。政務官其實平時假日都要出勤,在公務車租用上,都依照規定辦理。

市長盧秀燕今(16)日出席潭子農會穀倉修復工程開工典禮受訪表示,公務員使用公務車有一定的規範,公務車加油有時可報帳核銷,有時須自付油資,市府會了解有沒有符合這樣的規範,勿枉勿縱;另在一定情況下,也有規範可自己駕駛,但須自付油錢,總而言之,這屬個案,市府會去了解有沒有違反規範,有沒有自己付錢,市府會勿枉勿縱。

台中市政府表示,政務官無分假日24小時待命服勤,依據「台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車輛管理使用要點」局處長公務坐車得視實際需要自行決定停放地點,供首長使用的車輛得專用借用。市府將持續宣導公務車使用規範,避免引發外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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