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9)月份起,只要領有漁業權執照、入漁權證明或養殖漁業證照,且是台電公司的用電戶,無需申請一律適用優惠電價資格用戶,按新優惠方案計費即每月用電度數除以同一行業用戶之平均每瓩每月用電時數,並給予1折優惠,平均每度只約0.0465元,且「流動電費」全年均按契約種類適用之「非夏月」計收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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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嘉義營業處表示,行政院在今年8月19日修正發布施行「農業動力用電範圍標準」,增訂水產養殖用電費用計算方式新方案收費方式,為「基本電費」由原來按馬力數收費,改為按裝置契約電價之「實際用電度數」收費,即每月用電度數除以同一行業用戶之平均每瓩每月用電時數,並給予1折優惠,平均每度只需約0.0465元,而且「流動電費」全年均按契約種類適用之「非夏月」計收電價。

台電嘉義區處長謝義隆指出,新優惠方案適用對象為領有漁業權執照、入漁權證明或養殖漁業證照者,為扶植漁業發展,本次新優惠方案特色為「用多少、繳多少」,基本電費及流動電費全部按度計收,漁民停養期間沒用電就不用繳電費,颱風來臨時緊急抽水,也無須擔心超約罰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