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館長陳之漢的劉姓嫌犯,凌晨2點多向派出所投案,堅持要律師到場才肯偵訊,經過5個鐘頭的偵訊,下午1點40分以殺人未遂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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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嫌身高不高,身材壯碩,穿著黑色上衣、藍色牛仔褲和黑色運動鞋,移送地檢署過程當中戴著口罩,頭低低的,任憑一旁記者如何發問,全程始終不發一語,搭乘警車前往板橋新北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