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波發放作業後,「金門1+1振興券」共領取達8成以上;金門縣建設處表示,只要設籍於金門縣具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營業(稅籍)登記在冊者,自8月10日起可於每週一、週二早上8點至下午5點半,至商號(公司)設籍鄉鎮公所,以每月申請一次為原則辦理核銷。
建設處說明,初次申請核銷時需攜帶背面蓋有店章之振興券正本、存摺影本、商家證明文件、公司大小章或發票章(收據章)、負責人身分證影本。爾後再次申請核銷,只需攜帶公司大小章(或發票章)、已核章之1+1振興券即可。
建設處指出,為了加速地區業者收券兌現作業,金門地區的商家核銷振興券只要到公所專用櫃臺,服務人員現場將振興券掃描產製核銷流水編號清冊及領據後核章,申請款項將於5個工作天內逕匯入商家金融帳戶。
金門縣府為促進「金門1+1振興券」的流通使用,公有零售市場及商圈成員如無商家證明文件者,可透過市場自治會或商圈組織申請核銷;建設處也提醒,為分散人流加快核銷流程,針對單次核銷金額超過100萬的業者,可以先撥打建設處專線:326204,先行預約申請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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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處指出,為了加速地區業者收券兌現作業,金門地區的商家核銷振興券只要到公所專用櫃臺,服務人員現場將振興券掃描產製核銷流水編號清冊及領據後核章,申請款項將於5個工作天內逕匯入商家金融帳戶。
金門縣府為促進「金門1+1振興券」的流通使用,公有零售市場及商圈成員如無商家證明文件者,可透過市場自治會或商圈組織申請核銷;建設處也提醒,為分散人流加快核銷流程,針對單次核銷金額超過100萬的業者,可以先撥打建設處專線:326204,先行預約申請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