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某國中一位國三女學生,在教室走道遭同學惡意伸腳絆倒,導致重摔在地,右腿脛骨骨折,當天救護車緊急將受害女學生送醫院急救,事發後學校竟通報是「意外受傷」,校長甚至疑似對熟識受害女學生家屬的教職員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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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家長向市議員林燕祝揭露此事,結果,校長竟找其他議員向林燕祝關說,希望林燕祝勿插手此事,林燕祝氣憤表示,事發至今,校長完全不聞不問,將整件事丟給學務主任處理,還藉職權施壓教職員,「這樣的校長沒資格擔任校長,她要追究到底,為受害女學生討個公道」。

據了解,4月30日上公民課時,公民老師請受害女學生上台作答,受害女學生有些小跑步地快步往台上走,冷不防,班上一位男同學突然伸出腳,受害女學生想閃但已來不及,遭絆倒後,整個人重摔在地,膝蓋先著地,當下痛到無法起身,公民老師趕緊撥打119,救護車進入校園,緊急將受害女學生送往醫院急救;經醫師診斷,受害女學生右側脛骨上端閉鎖性骨折,右側膝部受傷。

▲診斷證明。
▲診斷證明。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該名男學生不是第一次惡意伸腳絆受害女學生,受害女學生先前都有閃過,這次沒閃過,不幸重摔在地,事發後,學校學務主任請家長到校,該名男學生起初否認犯行,受害女學生的姑姑告訴他,「同學都有看到」,男學生才坦承故意伸腳絆倒受害女學生,男學生父親見孩子坦承犯行,隨即表示「醫藥費都我出!」,但事後又反悔不想處理。

受害女學生幼時父母就不在身邊,由姑姑一手帶大,校長得知事情揭露,疑似向熟識受害女學生姑姑的教職員施壓,若要保全這份工作,就設法擺平此事,勿讓受害女學生的姑姑張揚出去,不僅如此,校長找上當地議員,向林燕祝關說,希望林燕祝勿管此事。

教育局局長鄭新輝證實學校確實有行政疏失,他表示,學校一開始是通報「意外」,進一步了解後,才得知有加害人,但學校並未更正通報,導致教育局沒有該事件的相關紀錄;針對校長藉職權施壓教職員一事,鄭新輝強調,「絕不容許這種事,一定徹查」。

鄭新輝也指出,若加害人對同一對象多次施行不當行為(傷害),其犯行即歸屬於霸凌行為。

學輔校安科科長陳宗暘指出,經調查,該名男同學的確多次故意伸腳要絆倒受害女學生,4月30日再度伸腳,受害女學生閃避不及遭絆倒,重摔在地受傷骨折,起初學校通報是意外事件,經了解事實經過後,學校竟未進行更正通報,導致後續處理過程中,溝通調解時引發家長誤會,陳宗暘強調,「這是相當嚴重的行政疏失,教育局已要求學校,一周內提出完整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