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金城鎮東門民族路汽機車行車秩序,金門縣警察局將於7月9日起加強取締汽機車違停、攤販佔用機車專用道等行為,違者最高可處以新台幣2400元罰鍰,請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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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鎮民族路鄰近金城傳統市場,附近商家及攤商長期佔用「機車專用道」、堆置攤架及違規停放自小客車現象嚴重,造成機車行駛穿梭於汽車車陣中造成險象環生。

為合理規劃給機車一個行駛空間,落實「汽、機車分流」措施,金門縣警察局自109年4月8日起至7月8日期間,進行為期3個月加強宣導及勸導改善,於勸導期結束後,警方將視違規事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或第60條相關規定掣單舉發,處以違規人新臺幣600以上1,800以下罰鍰或新臺幣900以上1,800以下罰鍰。

縣警局也將會同金城鎮公所將違規佔用車道之攤架、招牌、看板及妨礙交通之物,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或沒入清運,並處以新臺幣1,200以上2,400以下罰鍰。

金城分局分局長李益杰表示,劃設機車專用道後,提供機車安全行駛空間,除可落實汽機車分流,改善機車行車秩序外,更可減少機車於車陣中穿梭所帶來之危險另外還是要請商家配合將貨車停放於對向車道後再將貨卸下搬運至店內,以維護行經民族路機車騎士之行車安全,共同為地區交通安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