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俗百科/乾爸乾媽不亂認 「拜契」須經神明、祖先見證

▲正式拜契前,要注意乾爸、乾媽的八字命格和孩子是否合適,若有相剋就不宜拜契。(圖/翻攝自旗山天后宮粉專)
▲正式拜契前,要注意乾爸、乾媽的八字命格和孩子是否合適,若有相剋就不宜拜契。(圖/翻攝自旗山天后宮粉專)

文/保庇NOW

有些父母會讓自己的孩子認乾爸、乾媽,可能是父母相當熟識的朋友,抑或是膝下無子的親戚,若只是口頭約定,則在民俗上對彼此沒有任何影響;但若是要經過正式拜契儀式,就要謹慎、正式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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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剛出生的嬰兒若要拜契,則在滿月後的第一個農曆十五日算起,連續三個月的農曆十五,由乾爸、乾媽從自家帶水和米(已經開封過的米)到嬰兒家,並將這些水、米煮成粥,象徵性沾幾口在嬰兒的嘴上,代表小孩已經給對方養了。且第一次乾爸、乾媽還要帶一套衣服贈與嬰兒,而嬰兒的父母也要回贈紅包當拜契禮。

據說,嬰兒若拜小時候很好照顧的人當乾爸、乾媽,則嬰兒也會很好照顧;或是,親朋好友中有人的小孩自出生就很好養,則可以讓自己的小孩拜該名親朋好友為乾爸、乾媽,這樣自己的小孩也會很好照顧。但在正式拜契前,要注意乾爸、乾媽的八字命格和孩子是否合適,若有相剋就不宜拜契。

若長大成人後想舉行拜契儀式也可以,只要雙方準備鮮花、水果、發糕、金紙到神明和祖先面前,焚香告知將正式拜契,契子、契女在神明、祖先的見證下跪拜乾爸、乾媽(鞠躬也可以),再交換拜契禮,如此便完成拜契儀式。(編輯:連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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