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10月15日宣布,針對桃竹苗地區實施停灌,引起農民譁然。對此,苗栗灣寶自救會、中台灣農用基地、台灣青年氣候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團體今(4)日於行政院前集結約50人,向政府遞交陳情書抗議。苗栗灣寶農民洪箱強調,面對氣候變遷日益頻繁的缺水現象,政府應該要有更積極的因應措施,不要一缺水就老是犧牲農業與農民。前來聲援農民的立委邱顯智也強調,政府這樣的行為與「對岸有什麼不同?」
今年6月至今由於降雨異常,導致台灣多數地區水庫出現蓄水不足的現象,為此經濟部與農委會無預警公告,自10月15日對桃竹苗地區實施停灌,受影響的農田約1.9 萬公頃,其中水稻占1.3萬公頃,其他作物佔6千公頃,估計受影響的農民超過2萬5千人。
面對此次桃竹苗水稻進入抽穗期才無預警宣布停灌,政府相關部門為了平息農民的怒氣,提高了停灌補償金,水稻每公頃補償14萬元,號稱史上「最高」補償。
不過,中台灣農用基地許文烽表示,對於一般第二期慣行水稻的平均收益來說,這次的補償金額還算不錯,但對於契作、自有品牌、自產自銷及友善、有機等農民,停灌無法收成,將使他們無農產品可交貨或銷售,後續可能造成違約、供銷中斷、品牌形象受損,甚至是品牌破產等問題。
許文烽指出,每次停灌休耕對當地農產業都是一次衝擊與傷害,生產鏈裡的上下游從業者,包括育苗業者、代耕業者、收割業者、烘乾業者、碾米加工業者、稻米契作商以及許多的農業雇工,全都受到衝擊影響,而且大多沒有在補助範圍裡,更何況還有許多的損害,並非單純補償金發放就可以彌補的,比如自有品牌、自產自銷農民將面臨無農產可供應,導致供銷網絡瓦解的問題。
今日前來聲援農民的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說,所謂的法治國家,它的決策與政策應有可預測性,但今日無預警宣布停灌,如此的行為「跟對岸有什麼不同?」此外,政府要決定停灌的會議中,竟由經濟部擔任招集人,會中農委會主委雖有出席,但看似也沒為農民爭取到什麼利益;再者,停灌是要農民為國家「特別犧牲」,需要有另外補助,但這補助夠嗎?有些農民的農作是冠軍米,這樣的補助如何到位?最後,針對農民特別犧牲的補助,卻限期要在10日內完成申請,全世界沒有人給被害者如此短的賠償請求權。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許博任也特別指出,此次停灌為了抗旱需求,多目標蓄水設施停止供應農業用水,以維持公共用水的穩定,看似合乎水利法規定,但實際上卻有違法且不合理之處;首先,公共用水與工業用水不分,獨獨停供農業用水恐違反水利法,因為這次停灌的各水庫,民生用水(公共用水)跟工業用水的供水管線都是共用的,所以目前停供的各水庫農業完全停灌,但都仍然以公共用水為名,持續供應工業用水,這有違反水利法的用水標的順序的問題。
許博任表示,再者完全停供農業用水,也違反各水庫運用要點,本次停灌的各水庫,其各自的運用要點裡,其實本來就有規範缺水時,民生用水、工業用水跟農業用水減供的做法;如本次停灌的石門水庫,依照石門水庫運用要點,近來水情是屬於下限至嚴重下限之間,依規定農業用水是依計畫用水量的75%供水,公共用水及工業用水是90%供水,目前各水庫直接全面停供農業用水,有違反相各關水庫的運用要點之虞。
許博任認為,水情吃緊時若需限制供水仍應依照各蓄水設施的運用要點來調整各用水標的的供水量,不得專斷地僅全面停供農業用水;另外,水源調配相關會議應資訊公開、制度化,讓實際用水人,特別是農民代表,得以參與及表示意見。
這次缺水所引發的爭議,其實早在2年前就已有預警。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柯建佑表示,根據中研院環境變遷中心2018年的報告,未來氣候變遷對台灣的影響將會使颱風大幅度的減少,原為豐水季的時節只要颱風不來,下半年極有可能發生缺水;2年後的今日,並沒有看到科學家們所做的預測在政策上被實現,只因為政府未能按當年研究成果採取行動,致使農民一再淪為行政決策過程中的犧牲者;因此,政府應重視氣候科學,提高氣候變遷的治理層級,積極展開氣候變遷調適作為。
面對極端氣候,綠農的家洪輝祥呼籲,政府應該要有更積極、更全面的因應規劃,與民間各個用水部門一起來面對,透過「節約用水」、「有效用水」、「擴大集水」、「提升回收」等措施,讓台灣的水資源更有效地使用。
洪輝祥指出,具體作為包括可透過水庫及水利灌溉系統優化,減少水利溝渠漏水,發展在地中小型及家戶型集水、蓄水設施,增加雨水、逕流的收集、利用,建立可循環的地下水使用機制,推廣農業精準灌溉系統,加強各類用水的回收循環再利用,全民一起來面對氣候變遷的挑戰,讓水資源更有效及更公平的使用。
台灣農民組合協會李建誠表示,農委會底下有很多的農業專家,包括農試所、各農業改良場及其他研究單位,這些研究單位除了可以研究改良抗旱品種之外,更可以依照各轄區內不同的耕作條件,盤整出不同期作缺水時當地適合輪替種植的作物及品種,再透過耕種方式及農法的調整,協助農民發展出更有適應力的「韌性農業」,一起面對極端氣候的考驗。
最後,與會的農民與聲援團體做出5點聲明:一、台灣政府與全民要共同面對的課題,不要老是犧牲農業,並視為理所當然;二、停灌與休耕對當地農產業及農戶衝擊甚大,應是萬不得已的最後手段,不應該被經濟部視為常態的優先選項;三、面對極端氣候水資源的問題,政府應提高氣候變遷的治理層級,並以更積極、全面及具體的作為、規劃來因應;四、面對氣候變遷的衝擊,政府農政部門、學術研究單位、民間團體與農民,應該儘速整合資源,一起合作找出適合台灣各地的韌性農業模式,共同積極面對挑戰;五、萬不得已需停灌與休耕時,應該要提前預警降低衝擊,對於當地受影響的農產業上下游及相關從業人員,應該要盡可能給予合理的補償與紓困,對自有品牌、自產自銷及友善、有機耕作農民,應該要有別於一般慣行耕作的補助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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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此次桃竹苗水稻進入抽穗期才無預警宣布停灌,政府相關部門為了平息農民的怒氣,提高了停灌補償金,水稻每公頃補償14萬元,號稱史上「最高」補償。
不過,中台灣農用基地許文烽表示,對於一般第二期慣行水稻的平均收益來說,這次的補償金額還算不錯,但對於契作、自有品牌、自產自銷及友善、有機等農民,停灌無法收成,將使他們無農產品可交貨或銷售,後續可能造成違約、供銷中斷、品牌形象受損,甚至是品牌破產等問題。
許文烽指出,每次停灌休耕對當地農產業都是一次衝擊與傷害,生產鏈裡的上下游從業者,包括育苗業者、代耕業者、收割業者、烘乾業者、碾米加工業者、稻米契作商以及許多的農業雇工,全都受到衝擊影響,而且大多沒有在補助範圍裡,更何況還有許多的損害,並非單純補償金發放就可以彌補的,比如自有品牌、自產自銷農民將面臨無農產可供應,導致供銷網絡瓦解的問題。
今日前來聲援農民的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說,所謂的法治國家,它的決策與政策應有可預測性,但今日無預警宣布停灌,如此的行為「跟對岸有什麼不同?」此外,政府要決定停灌的會議中,竟由經濟部擔任招集人,會中農委會主委雖有出席,但看似也沒為農民爭取到什麼利益;再者,停灌是要農民為國家「特別犧牲」,需要有另外補助,但這補助夠嗎?有些農民的農作是冠軍米,這樣的補助如何到位?最後,針對農民特別犧牲的補助,卻限期要在10日內完成申請,全世界沒有人給被害者如此短的賠償請求權。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許博任也特別指出,此次停灌為了抗旱需求,多目標蓄水設施停止供應農業用水,以維持公共用水的穩定,看似合乎水利法規定,但實際上卻有違法且不合理之處;首先,公共用水與工業用水不分,獨獨停供農業用水恐違反水利法,因為這次停灌的各水庫,民生用水(公共用水)跟工業用水的供水管線都是共用的,所以目前停供的各水庫農業完全停灌,但都仍然以公共用水為名,持續供應工業用水,這有違反水利法的用水標的順序的問題。
許博任表示,再者完全停供農業用水,也違反各水庫運用要點,本次停灌的各水庫,其各自的運用要點裡,其實本來就有規範缺水時,民生用水、工業用水跟農業用水減供的做法;如本次停灌的石門水庫,依照石門水庫運用要點,近來水情是屬於下限至嚴重下限之間,依規定農業用水是依計畫用水量的75%供水,公共用水及工業用水是90%供水,目前各水庫直接全面停供農業用水,有違反相各關水庫的運用要點之虞。
許博任認為,水情吃緊時若需限制供水仍應依照各蓄水設施的運用要點來調整各用水標的的供水量,不得專斷地僅全面停供農業用水;另外,水源調配相關會議應資訊公開、制度化,讓實際用水人,特別是農民代表,得以參與及表示意見。
這次缺水所引發的爭議,其實早在2年前就已有預警。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柯建佑表示,根據中研院環境變遷中心2018年的報告,未來氣候變遷對台灣的影響將會使颱風大幅度的減少,原為豐水季的時節只要颱風不來,下半年極有可能發生缺水;2年後的今日,並沒有看到科學家們所做的預測在政策上被實現,只因為政府未能按當年研究成果採取行動,致使農民一再淪為行政決策過程中的犧牲者;因此,政府應重視氣候科學,提高氣候變遷的治理層級,積極展開氣候變遷調適作為。
面對極端氣候,綠農的家洪輝祥呼籲,政府應該要有更積極、更全面的因應規劃,與民間各個用水部門一起來面對,透過「節約用水」、「有效用水」、「擴大集水」、「提升回收」等措施,讓台灣的水資源更有效地使用。
洪輝祥指出,具體作為包括可透過水庫及水利灌溉系統優化,減少水利溝渠漏水,發展在地中小型及家戶型集水、蓄水設施,增加雨水、逕流的收集、利用,建立可循環的地下水使用機制,推廣農業精準灌溉系統,加強各類用水的回收循環再利用,全民一起來面對氣候變遷的挑戰,讓水資源更有效及更公平的使用。
台灣農民組合協會李建誠表示,農委會底下有很多的農業專家,包括農試所、各農業改良場及其他研究單位,這些研究單位除了可以研究改良抗旱品種之外,更可以依照各轄區內不同的耕作條件,盤整出不同期作缺水時當地適合輪替種植的作物及品種,再透過耕種方式及農法的調整,協助農民發展出更有適應力的「韌性農業」,一起面對極端氣候的考驗。
最後,與會的農民與聲援團體做出5點聲明:一、台灣政府與全民要共同面對的課題,不要老是犧牲農業,並視為理所當然;二、停灌與休耕對當地農產業及農戶衝擊甚大,應是萬不得已的最後手段,不應該被經濟部視為常態的優先選項;三、面對極端氣候水資源的問題,政府應提高氣候變遷的治理層級,並以更積極、全面及具體的作為、規劃來因應;四、面對氣候變遷的衝擊,政府農政部門、學術研究單位、民間團體與農民,應該儘速整合資源,一起合作找出適合台灣各地的韌性農業模式,共同積極面對挑戰;五、萬不得已需停灌與休耕時,應該要提前預警降低衝擊,對於當地受影響的農產業上下游及相關從業人員,應該要盡可能給予合理的補償與紓困,對自有品牌、自產自銷及友善、有機耕作農民,應該要有別於一般慣行耕作的補助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