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交通部統計,國內交通事故有 6 成發生於路口,平均每日有 24 件路口行人死傷事故,顯見應針對路口交通事故優先防制,為此交通部與內政部宣布,今( 1 )日起展開為期 1 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最高可罰 3,600 元,未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最高可罰 7,200 元,若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也可開罰 300 元。
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每個數字的背後都承載著難以量計的遺憾和悲痛,因此,除了痛心,更須下定決心、有所作為。為加強事故防制,日前交通部針對道路設計規範、前瞻基礎建設補助、罰則與執法、宣導等面向所提出之 7 項方案均已在進行。
林佳龍指出,路口停讓行人的加強執法與內政部已有高度共識,可以率先啟動,回應社會期待。執法 5 大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希望強化國人對路口安全的意識。
交通部呼籲,路口安全大執法是為導正用路行為,建立「路口停讓」及「以人為本」的交通文化,尤其汽機車行至路口應遵守「慢看停」的步驟,即路口遇行人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而行人亦應遵守號誌規定並走行人穿越道等,共同維護路口交通安全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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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指出,路口停讓行人的加強執法與內政部已有高度共識,可以率先啟動,回應社會期待。執法 5 大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希望強化國人對路口安全的意識。
交通部呼籲,路口安全大執法是為導正用路行為,建立「路口停讓」及「以人為本」的交通文化,尤其汽機車行至路口應遵守「慢看停」的步驟,即路口遇行人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而行人亦應遵守號誌規定並走行人穿越道等,共同維護路口交通安全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