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今(24)日表示,經營電商平台淘寶台灣的英商克雷達台灣分公司,未依陸資來台投資相關規定申請許可,依法開罰新台幣41萬元,限半年內撤資或改正。對此,克雷達同日回應,會積極配合政府的要求儘速改正,後續將持續與主管機關保持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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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審會指出,克雷達去年7月4日以新台幣10萬元在台設立分公司,之後於同年10月間增加營運資金至新台幣2010萬元,並以「淘寶台灣」名義經營電商平台,經本部調查後認定,阿里巴巴集團對英商克雷達具有控制能力,已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所稱的投資人,該公司未依陸資來台投資相關規定申請許可,已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73條第1項規定,本部依同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處新台幣41萬元罰鍰,並限期於6個月內撤回投資或改正。

對此,克雷達表示,針對今日媒體報導經濟部的最新決議,克雷達台灣分公司(淘寶台灣)目前尚未收到政府的正式函文通知,僅從媒體報導得知最新裁決,對此一發展深感遺憾,然克雷達台灣分公司尊重主管機關的決議,也會積極配合政府的要求儘速改正,後續將持續與主管機關保持密切聯繫,並以保障商家與消費者的權益為第一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