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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面試除了和部門主管見面,也有跟總經理面談,但是總經理當場就委婉表示,現在沒有適合的職位。本來以為到此為止,想不到隔了一個月又接到該公司打來,邀請再去另一個部門面試。原PO也答應赴約,結果第三次面試之後,人資又要求再面試一次。一家公司面試了4次,雖然中間有換不同部門,還是讓原PO不禁直言,「感覺這公司花好多時間在面試上」。
對於原PO的特殊經驗,網友紛紛留言回覆說,「可能你很好聊」、「二次是基本,三次除非是高薪高名聲才會考慮」、「我會懷疑這間公司是不是很閒」、「有時間就沒關係,沒時間就否決,四次真的有點太多了」、「又不是什麼很高薪職位,聊這麼多次幹嘛」、「一般小職員重要度理論上不需要面到四次,或許也反應這家公司對於事情決策的速度與繁瑣度」。
更有網友提醒,「也不是面試主管,怎麼一堆大頭要見你?確定是正規公司嗎?只是一般小職員,通常部門主管自己面試就好了啊,怎麼會面到總經理那邊去,還是小心為妙」。(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