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官官相護 環保署嗆中市府:勿陷入政治操作泥沼

▲台中火力發電廠。(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陳雅芳攝)
▲台中火力發電廠。(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陳雅芳攝)

編輯林莞茜/綜合報導

台電為確保供電無虞,昨日啟動台中電廠2號機組,台中市政府稽查後認定違反空污法開罰200萬元並要求停工,市長盧秀燕更批行政院環保署官官相護,對此,環保署強調先前對2、3號機組所做的廢照處分已被撤銷,且訴願也不被受理,籲請台中市府勿陷入政治操作泥沼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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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以來,全台用電量不斷創新高,台電為確保盛夏用電尖峰能穩定供電,在端午連假前一天點火重啟台中電廠2號機組,台中市長盧秀燕今(25)批台電偷襲台中人,企圖違法開機,環保署還官官相護,國營事業帶頭違法,市府不會妥協,將依空污法開罰新台幣200萬。

環保署回應表示,台中市環保局於去年12月廢證的違法處分已遭撤銷,且所提起的訴願行政院也已決定不受理,台中市政府如尚有爭議,大可依法制程序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尋求爭執解決。

對於台中市政府違法認定台中電廠二號機開機裁罰並要求停工,且誣衊環保署官官相護,環保署表達遺憾。環保署說,現階段台中電廠2、3號機操作許可屬展延審查階段,可合法依原許可證內容操作,並無疑問,而法規所規定的事,政府各部門本應分工合作,在炎炎夏日中,以民眾的福址為優先考量的重點。

環保署說明,今天中部地區空氣品質普遍良好,並沒有因為台中電廠啟動2號機導致空品不良情形,在連日來氣溫持續飆出歷史新高,國家整體用電穩定供應及安全調度,應回歸專業的判斷。

為環境保護的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表示,不論是透過源頭使用的燃料成分管制、製程應有的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許可管制及管末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管制,都將為民眾的健康與空氣品質把關。

因此,依據空污法規定,台中電廠許可證審查、核發為台中市政府權責,台中市環保局如基於空污法審查核定,環保署表示將絕對支持,提醒台中市府別再錯誤引用法規,誤導事實,甚至造成社會紛亂。最後,環保署呼籲台中市政府應依法執行公務,勿陷入政治操作泥沼,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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