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設上限?健保署日前才因「自費醫材上限」新措施引發醫界大反彈,讓衛福部長陳時中不得不出來滅火,緊急召開溝通會議之後,宣佈暫緩實施。沒想到「自費醫材上限」爭議尚未塵埃落定,又傳出司法院擬對「商業事件律師酬金」設上限,引發熱議。更有律師直言,政府「是不是得了讓市場自由運作會死掉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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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9)日多位律師在臉書分享疑似司法院的內部文件,文件中可以看見寫著「商業事件律師酬金支給標準草案初稿」,在內文中明列「商業訴訟事件,於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 3% 以下,最高不得逾新台幣 500 萬元」,「商業非訟事件,不得逾新台幣 50 萬元」。

▲司法院擬對「商業事件律師酬金」設上限。(圖/翻攝自柯宜姍臉書)
▲司法院擬對「商業事件律師酬金」設上限。(圖/翻攝自柯宜姍臉書)
對此,律師柯宜姍在臉書發文質疑,「知道到底甚麼情況下才應該進行價格管制嗎?不知道的話就別亂管」,更擔心此舉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律師郭榮彥也質疑,政府「是不是得了讓市場自由運作會死掉的病」?

有網友將相關報導轉貼到 PTT ,文章立時引發熱議。大家紛紛在底下留言回覆說,「台灣風格的資本主義」、「房價什麼時候設上限」、「什麼費用都想訂上限」、「這種只會爽到財團吧,一般市井小民遇到的案件根本摸不到上限」、「上限元年」、「台灣真是一個有上限的國家」、「房價上限訂出來我就支持」、「共產進步黨?」、「現在是怎樣,要打倒中產階級嗎」。(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