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COVID-19(新冠肺炎)境外確診個案返國時的飛航防疫安全,並降低個案入境後發生社區疫情的風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表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與第3款,規定境外確診個案須符合兩大條件之一,才能搭機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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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先前孟加拉確診夫妻,其中妻子並沒有符合相關條件就返國,對此指揮中心今(19)天宣布,境外確診的個案返國必須符合兩大條件,1.發病日至登機日已超過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2.距發病日已達10天,且取得2次呼吸道檢體檢驗SARS-CoV-2陰性證明(須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日後國內如果還有境外確診者要返國,沒有符合這兩大條件之一,經調查後確認屬實者,違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指出,境外確診個案搭機返臺時,仍建議全程佩戴口罩。入境時檢疫措施比照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地區入境旅客辦理:如有症狀,應於邊境採檢後進行集中檢疫,檢驗結果陰性者,接續完成居家檢疫;無症狀者,入境後應居家檢疫14天。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