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將在7月推出「安心旅遊」補助,不過澎湖地檢署提醒業者不要妄想「詐」騙補助款﹔澎地檢署檢察官9日偵辦民宿業者詐領108年秋冬旅遊補助款未遂案,經考量全部被告均坦承犯行,且業者未實際詐得補助款,檢察官依被告涉案輕重,諭知應分別向公庫支付 1 至 5 萬元不等之緩起訴處分金後,予以緩起訴處分。
交通部觀光局及澎湖縣政府為推廣國內冬季觀光,自民國 108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9 年 1 月 31 日止,辦理 108 年擴大國旅秋冬遊自由行旅客住宿優惠活動,凡本國人入住有參加優惠活動之旅館或民宿,每晚每 1 房間可依實際住宿房價折抵新臺幣 1,000 元,另依離島優惠方案,入住離島多補助1,000元。
澎湖鐘姓民宿業者等 5 人見該方案施行之後心存僥倖,竟意圖詐領補助款,利用以無報有或以少報多之手法,製作不實領據及電子收據,向澎湖縣政府申請輔助費用 26 房次,共計 2 萬 6,000 元,均已涉犯刑法第 215 條之業務登載不實、第 216 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第 339 條之 4 第 1 項第 2 款、第 2 項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等罪嫌。該案經有人密報檢舉,檢察官黃政德指揮警察局偵辦後,因事證明確業予緩起訴處分。
澎湖地檢署表示,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日趨緩解,交通部觀光局為舒緩觀光業困境,將自7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再度推出安心旅遊補助方案,且離島旅遊可再加碼補助,因此呼籲澎湖地區之旅遊及民宿業者切莫心存僥倖,不實申請旅遊補助款而誤觸法網,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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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鐘姓民宿業者等 5 人見該方案施行之後心存僥倖,竟意圖詐領補助款,利用以無報有或以少報多之手法,製作不實領據及電子收據,向澎湖縣政府申請輔助費用 26 房次,共計 2 萬 6,000 元,均已涉犯刑法第 215 條之業務登載不實、第 216 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第 339 條之 4 第 1 項第 2 款、第 2 項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等罪嫌。該案經有人密報檢舉,檢察官黃政德指揮警察局偵辦後,因事證明確業予緩起訴處分。
澎湖地檢署表示,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日趨緩解,交通部觀光局為舒緩觀光業困境,將自7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再度推出安心旅遊補助方案,且離島旅遊可再加碼補助,因此呼籲澎湖地區之旅遊及民宿業者切莫心存僥倖,不實申請旅遊補助款而誤觸法網,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