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 6 )日上午,拘捕泛民派政黨「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在其住所搜查後,帶至大埔警署。港警指,譚得志涉嫌在社交網站上發表煽動文字,在 6 月至 8 月期間,以防疫「巧立名目」在多區擺設 29 次街站(演講),但宣傳內容被警方認為涉及引起對政府的憎惡或藐視,或者引起民間的不滿。
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上午在大埔區拘捕一名 47 歲男子(譚得志),警方國安處最初調查案件時,認為被捕人或違反《港區國安法》第 21 條「煽動分裂國家罪」,但在搜證及諮詢律政司後,認為以《刑事罪行條例》作出拘捕較為合適。
根據譚得志的 Facebook,上午有發文表示警察上門搜查,後更新動態上傳影像,譚得志被帶至大埔警署。警司李桂華表示,是否有更多人被捕,或是否可能以《港區國安法》處理,仍有待調查,沒有回應譚得志涉及煽動的具體言論內容。
據港媒報導,譚得志因主持電台節目外號「快必」,2013 年加入人民力量黨,近期成為香港警方的目標,7 月 17 日於港島數碼港停車場被捕,被捕後馬上被起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最後以 10 萬獲保,預計 9 月 25 日再訊。譚得志曾表示自己至少被指控 7 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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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譚得志的 Facebook,上午有發文表示警察上門搜查,後更新動態上傳影像,譚得志被帶至大埔警署。警司李桂華表示,是否有更多人被捕,或是否可能以《港區國安法》處理,仍有待調查,沒有回應譚得志涉及煽動的具體言論內容。
據港媒報導,譚得志因主持電台節目外號「快必」,2013 年加入人民力量黨,近期成為香港警方的目標,7 月 17 日於港島數碼港停車場被捕,被捕後馬上被起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最後以 10 萬獲保,預計 9 月 25 日再訊。譚得志曾表示自己至少被指控 7 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