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再開庭 法官盼明年夏季前終結全案

▲華為副董事長兼財務長孟晚舟,先前於加拿大盛裝出庭,被捕捉到左腳有電子腳鐐。(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華為副董事長兼財務長孟晚舟,先前於加拿大盛裝出庭,被捕捉到左腳有電子腳鐐。(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胡玉立多倫多15日電) 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今天針對孟晚舟引渡案再度開庭審理,控辯雙方提議全案在明年5月前結辯,大法官霍姆斯則要求雙方精簡聽證會日程,讓此案在明年夏季前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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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姆斯(Heather Holmes)甫於5月27日裁定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引渡案的本質屬詐欺罪,符合加拿大法律「雙重犯罪」標準,引渡聽證程序繼續進行。今天這場聽證會是該項重大裁定之後的新開始。

最新一輪聽證會的探究重點主要圍繞在日程安排和引渡程序是否遭濫用、證據是否充分等。霍姆斯在法庭上要求孟晚舟律師團隊重新考量聽證會的辯論主題順序。

繼已裁定的「雙重犯罪」主題後,辯方辯論的兩大主題先後是:加拿大當局提出有關逮捕孟晚舟的「充分證據」,然後再辯論美國出於政治原因要求引渡孟晚舟是「濫用程序」。

但霍姆斯表示,她想先聽取有關濫用程序意見,讓法院明白總檢察長辦公室少了哪些紀錄和資訊,及此缺失可能對全案造成的影響,再針對證據充分與否進行討論。

但孟晚舟的律師裴克(Richard Peck)堅決反對此想法。裴克辯稱,美國總統川普在孟晚舟被捕後公開表示,不排除拿孟晚舟案作為與美中貿易協定談判的籌碼,這樣「粗暴的說法」,應依據法院原始安排的聽證時間表來審查,所以應把涉及「基本公平」的「濫用程序」問題,放在最後辯論。

檢察官佛瑞特(Robert Frater)建議檢辯雙方再花幾天的時間提出新的時間表,以符合霍姆斯精簡日程的要求。下次開庭日期訂為6月23日。

加拿大是在美方引渡要求下,於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機場逮捕孟晚舟。美方於2019年1月28日正式提出刑事訴訟,指控孟晚舟在2013年向香港匯豐銀行做出不實陳述,謊稱華為子公司星通科技(Skycom Tech)與華為無關,讓匯豐銀行為星通提供金融服務,面臨違反制裁和經濟損失風險。

川普2018年12月11日曾向路透社表示,如果介入孟晚舟案有助於達成美中貿易協定,且有利於美國國家安全利益,「我當然會在我認為必要的時候干預此事。」川普的發言,被孟方律師指稱此引渡案受到政治污染。

孟晚舟被捕後,以1000萬加元保釋金交保候傳,自此一直被軟禁在她溫哥華價值數百萬元豪宅中。她必須配戴GPS電子腳鐐,可以出入規定區域(不包括機場或輪渡碼頭),保全公司必須全天候跟隨。(編輯:張佑之)1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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