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聲/畢業後就職限制多 僑外專才留台陷困境

▲多數大學設有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處理來台僑生事宜,協助僑生課業或生涯輔導。 (圖/攝影朱姰霖)
▲多數大學設有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處理來台僑生事宜,協助僑生課業或生涯輔導。 (圖/攝影朱姰霖)

初聲記者李芸、呂心喻、朱姰霖、黃雪瀅/綜合報導

「我的申請被退件三次,直到居留到期前八天才拿到工作證,甚至已經做好回馬來西亞的準備。」馬來西亞畢業生鐘彩虹回憶道。來台留學的僑外生,畢業後需要申請工作證,才能繼續留在台灣。獲台灣培育的他們雖有意留台,仍面臨台灣的「外籍專業人才門檻」,讓他們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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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專業留下 在台僑外畢業生就業門檻高

國立政治大學東南亞研究中心執行長楊昊指出,過去在馬英九總統任內,政府因面臨少子化引發的招生問題,故積極鼓勵地緣接近、人口紅利的東南亞國家學生來台就讀。同時,國內也面臨勞動力不足的問題,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科長陳暉江說:「當然希望想方設法將他們(僑外生)留下。」因此,政府數次調整僑外生留台政策,盼延攬更多僑外畢業生。

103年起,僑外畢業生須經「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以下簡稱評點制)(註1)」評比,達到分數要求才能留台工作。但陳暉江也說:「已經大量培育國內人才的領域,可能就不太需要僑外生。」政府為保障台灣人民的工作機會,隨之設定多項限制,包括僑外生留台人數上限及其工作範疇等,形成僑外生留台的絆腳石。

政府每年核發的工作證名額有限,直到109年,當年僑外生留台名額已增至2500名。政府看似開放更多僑外生留台的名額,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僑生處副處長陳永豐卻指出,此人數在每年近30萬台灣大學畢業生中占比極低,「其實申請工作證的人數都不會滿。」故陳永豐表示,直接解除名額限制並不會影響國內學生工作機會,反而能增加僑外生留台機會。

多數大學設有生活事務暨橋生輔導組處理來台僑生事宜,協助僑生課業或生涯輔導。(圖/攝影 朱姰霖)
有別於聘用台灣學生僅需勞、健保等手續,依據評點制,雇主須代表僑外生向勞動部申請評點制工作證。鐘彩虹說明,因為申請所需文件十分繁複,公司是否願意協助準備和申請至關重要,他說:「公司願意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但最後我還是自己處理、跑流程。」

來台工作近五年的馬來西亞僑生郭紹靖卻沒那麼幸運。他回憶,他曾透過友人介紹嘗試轉職,主管也透過友人詢問他可以到職的時間,「當時我下意識就覺得上了,所以就和現在任職的公司確認離職時間。」然而,因辦理僑外生工作證流程複雜,新公司人資部主管最終竟拒絕錄用郭紹靖,改為聘用台籍應徵者。

許多公司不了解申請程序,錄取僑外生的意願大幅降低。越南學生阮月桃(化名)認為,申請流程要更精簡,才可能提高公司雇用僑外生的機會。跨境電子商務公司,Hawooo好物飛行人資主管楊濠傑說:「僑外生確實要比台灣學生更優秀,才能在眾多台灣學生之間讓我們看到。」

在評點制下,不只申請者需接受審核,公司更要符合相關資格才可聘用僑外生。陳暉江說明,政府不希望濫發工作證,因此設立公司規模門檻(註2),制定公司資本額、營業額標準,以證明該公司對僑外生的迫切需要。僑外生若想任職於規模較小的新創公司或組織,所需文件將更加複雜。

另外,郭紹靖提到,即使雙方備妥文件,如何敘述工作內容才是後續得下功夫之處。勞動部認定僑外生能否留台工作的重點,取決於該名申請者的工作是否為「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註3)」,因此,勞動部極可能對申請者的工作說明有疑義而退件。他舉例,當初自己用「專業溝通型人才」、「溝通專員」此類專業詞彙形容「客服」工作,又經幾番修飾才順利通過審核。
 

轉職需重跑申請流程 留台僑外生受工作限制

再者,僑外畢業生每次轉職都需再次經歷上述申請流程,因此許多僑外生認為,居留台灣必得長期依附公司。若僑外生不想再以工作的方式居留台灣,便要申請「永久居留證」。來自馬來西亞,今年剛拿到永久居留證的Isaac Yong(中文名:楊冠義)坦言,申請永久居留證以後,選擇工作就可不再受限於工作性質,轉換跑道也較容易,「就是個自由之身。」

不過,僑外生申請永久居留證必須要連續五年、每年超過183天合法居留台灣,且第五年的薪資須達到最低薪資的兩倍。郭紹靖透露,因為在非營利組織工作,沒有年終、獎金等制度,自己的年薪很難達到永久居留證的薪資門檻。鐘彩虹也提及,即使僑外生想透過兼職達到薪資門檻,一來要額外申請兼職工作證,二來也要得到現職公司的同意。但公司基於員工績效考量,通常不會願意讓員工身兼多職。

僑外畢業生留台道路上阻礙重重,政府的評點制度、居留限制,乃至公司在聘用時的顧慮,也使他們無法掌握自己在台灣的命運。

永久居留證不再像一般居留證提及該僑外生留台原因,Isaac Yong(中文名:楊冠義)說明,永久居留證規定持有者每五年至少得入境台灣一次。(圖/攝影 朱姰霖)
因應新南向政策    政府須積極推動人才交流

台灣亞洲交流基金會助理研究員童成家解釋,政府每年開放的工作證名額沒有招滿,也歸因於國內專業勞力供需問題。童成家認為,國內有些產業對勞動力本來就需求不大,有些產業甚至不需要特別雇用外籍專業人才。

雖然政府不斷調整、放寬門檻,但郭紹靖認為,台灣應提供更友善的招攬條件及僱傭體系。他說:「就像門打開,但門票卻很難拿到一樣。」僑委會雖積極提供僑外生回母國實習、並提供在地台商媒合,但並無考慮僑外生留在台灣產業發展的可能。

招攬僑外專業人才的目的,在105年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上任提出《新南向政策綱領》後被重新定位。針對人才交流面向,政府積極擺脫以往只考慮國內需求、單向自東南亞國家引進藍領勞工(註4)的思考模式,改以雙向交流作為目標。楊昊說:「雙向交流就是,我們同時也希望本國學生到新南向國家創業、生根。」

楊昊提及,台灣和亞洲整合的前提,是要更積極開放人才流通。因此,新南向政策後,政府應除去繁雜規定所造成的阻礙,不再限制名額、降低評點制門檻、簡化申請流程。

註1:該制度以聘雇薪資、學經歷、薪資水準、特殊專長、語言能力、成長經驗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等8項目進行評點,累計點數超過70點者,即符合留台工作資格資格。

註2: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規定,本國公司若要聘雇外國人,資本額須達新台幣500萬以上、營業額須達1000萬以上。非營利組織則視其規模另設門檻。

註3:依據《外國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人員申請聘雇許可審查作業手冊》,其中有規範哪些是「專業項目」。申請者的職位需符合該敘述標準,才能通過審核。

註4:從事勞動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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