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6)日宣布核准印尼商印尼人民銀行(Bank Rakyat Indonesia)設立在台分行,這也是印尼第一家在我國設立分行的國有銀行,預計可提高該行在國內及區域能見度,同時也助於我國金融市場之國際化,對提升台灣及印尼雙邊貿易及投資關係具有正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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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指出,印尼人民銀行是首間在我國設立分行的印尼銀行,該行認為台灣於亞洲市場具有重要戰略位置,可掌握區域合作及跨境服務的機會。而申設分行能提供更多元化服務,包括匯兌業務、企業金融業務及資金管理與通匯銀行等金融服務,可提高該行在國內及區域能見度,有助於該行發展及強化該行在全亞洲市場布局策略。

金管會表示,印尼人民銀行於1895年設立,為印尼四大國有銀行之一,亦為印尼第一家國有銀行,總部設於印尼雅加達,業務發展著重於微型與中小型企業金融,為印尼微型企業金融之先驅,在全球各地共有5個海外營運單位。

金管會說,印尼人民銀行於台灣設立台北分行,有助於我國金融市場之國際化,在對提升台灣及印尼雙邊貿易及投資關係上,皆具有正面效益;依據2019年7月底銀行家(The Banker)雜誌排名,印尼人民銀行第一類資本於全球排名第128名,總資產排名為該國第1名,符合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條所列全球排名前500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