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及電子票證可望大整合!金管會今(3)日指出,相關修法已進入法案預告期,並規畫由財金公司成立「跨機構共用平台」,未來民眾在不同電子支付帳戶裡的資金可相互轉帳,各電子支付機構簽下的特約商店也能共用,預計今(2019)年10月送交行政院,若順利的話,這會期就可送入立法院,最快明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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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說明,目前電子支付機構沒有辦法成為財金公司直接會員,得找一個銀行做管理行,才能做資金移轉清算,但金管會日前發布「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電子票證跟電子支付將整合成同一法規,不同業務適用不同資本額來規範,並計畫由財金公司規畫成立「跨機構共用平台」,屆時電子支付業者也能納入財金公司會員。

金管會指出,這次電支電票大整合修法將有4項預期效應,首先,整合儲值支付工具的法令規範,符合支付工具虛實整合的發展趨勢;第二是擴大電子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創造以電子支付機構為核心的支付生態圈;第三則開放跨機構間互通的金流服務;第四營造友善產業發展的法規環境,提升業者經營競爭力及保留主管機關管理彈性。

另這次修法也有3大亮點,包括各電子支付機構款項將可相互移轉,未來將由財金公司成立一個「跨機構共用平台」,提供消費支付及資金移轉的清算中心,這讓消費者使用更為便利。而透過「跨機構共用平台」,未來電子機構業者簽下來的特約商店,彼此都可以使用,而不像過去只有簽約商才能用。

除了不同機構帳戶可以資金移轉、不同特店可以使用,未來連紅利點數也能共用,商家可以接受點數消費折抵。金管會強調,這項電支電票機構大整合,在亞洲鄰國當中像韓國、馬來西亞也有相似做法,而目前國內的電支與電票機構業者,含專營與兼營共有2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