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徵求人未出席股東會,影響股東委託出席行使表決權,避免公司藉由股東會紀念品的發放,造成不同股東間委託書徵求作業不公,金管會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委託書規則」,並將於近期發布施行,對於委託出席的零股股東,紀念品發放由公司自訂,即公司也可以不發放紀念品給這些零股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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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示,為有效規範徵求人依委託股東的意思出席股東會,並忠實依受託事項行使表決權,以保護股東權利的行使,增訂公司將徵求資料傳送或公告後,徵求人應依股東委託出席股東會,徵求人不得於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記載徵求人得不出席股東會等相關文字,另徵求人違反規定經金管會處分尚未逾3年者,不得擔任徵求人。

此外,為維持委託書徵求作業的公平性,金管會也明定公司交付股東會紀念品予徵求人,應以公平原則辦理。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將於近期修正「股務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關於股東會紀念品發放相關內容,規定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股東領取紀念品發放原則,對親自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包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不論持股多寡均應發放紀念品。

至於委託出席的零股股東,金管會表示,紀念品發放原則由公司自行訂定,即「零股股東」不出席股東會,不一定拿得到紀念品。而根據金管會統計,去年零股股東最多的上市公司是中鋼,零股股東達35萬1999人,占整體股東比重達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