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神」張學友和老婆羅美薇相愛超過30年,羅美薇原本是演員,婚後逐漸淡出幕後,鮮少見到她的訪談,多數都得從老公張學友以及各家港媒爆料中獲知。
只不過,當筆者上網搜尋「羅美薇」,都會看到幾個關鍵詞如「潔癖」、「管很嚴」、「對子女教育嚴苛」、「神經質」等較為負面的形容詞。甚至,筆者還看到一則新聞,寫著羅美薇太愛乾淨,3年內解僱21名菲傭,結果變成菲律賓政府的黑名單。
張學友承認,羅美薇個性和他非常不同,但正是因為夠愛,他還是想要為婚姻盡心盡力,「目前為止,做羅美薇的老公,我只有 60 分;做爸爸我有 70 分,所以我決定將重心放在家庭。假如再有人干擾我的計畫,我會義無反顧地退出演藝圈。」
有些關係好似「宿世因緣」,今生只要看一眼,就篤定對方是跟自己走一輩子的伴侶。
1986年,張學友拍攝電影《痴心的我》,那是他第一次見到羅美薇,當時雙方正在拍攝定裝照,導演要兩人互看,多年後羅美薇表示:「抬頭的一剎那,我們都臉紅了,大家都忍不住低頭,轉身走開。那時候大概知道什麼叫觸電。」不久後,兩人便宣布交往。
當時的張學友,事業發展並沒有羅美薇那般的順利,一度陷入沉淪,整天與酒為伴,讓羅美薇對他很是失望。再來,羅美薇自小父母離婚,由奶奶一路養大,使她對感情沒有安全感,讓張學友感受相當大的壓力,遂決定分手。
回憶那段分手往事,張學友直言:「我和她最大的問題是性格不合。她很需要安全感。需要別人保護,要放很多時間在她身上,但我太忙,暫時還不可能這樣子陪她。我們見面最常吵架的就是一些沒必要的小事,吵多了自然傷感情。」
最後張學友想通了,他發現羅美薇就算沒有安全感,可是她的生活規律、交友圈單純,每天都會堅持慢跑,不管雨下多大,戴上帽子就出門跑步了,不僅如此,她喜歡在家烹飪、做家務,且是「發自內心」喜歡做這件事,恰好和自己互補。
復合之後,張學友事業逐漸爬升,為讓張學友無後顧之憂,羅美薇放棄了原來屬於自己的榮耀、轉戰幕後。
張學友說:「她是一個很好的女孩子,我始終找不到可以替代她的人。我依然愛著她,既然仍愛著她,我是不可能愛別人的」。1996 年,二人結束10年愛情長跑,於英國註冊結婚。
1999年,世界小行星協會請張學友為一顆小行星命名,他便以老婆的英文名字May命名,在他的眼裡,羅美薇就是輝夜裡最特別的那顆星星;他親自作詞譜曲,寫了一首粵語歌《講你知》獻給羅美薇,裡頭寫著:「我願意用我的十年,換來與妳相處十天」。
張學友與羅美薇堅定的愛情,連詞神林夕都很有感,寫下《妳的名字我的姓氏》送給他們當結婚禮物。
婚後,羅美薇很愛做家事,確實患有潔癖,張學友為此長期陪妻子去看心理醫生。為了多跟妻兒相處,張學友也盡量不安排離家太久的工作,拒絕央視春晚的邀約,只是為了想在家裡吃團圓飯。
誰不希望能遇到靈魂伴侶?最好對方跟自己的差異性不要太大,跟自己不要有太多磨合。
可是,當讀完張學友與羅美薇的婚姻故事後,筆者發現:我們不可能找到與自己完全適合的人,世界上也不存在什麼「磨合度比較小」的人。如果一方只顧一昧做自己,那麼不管雙方磨合程度大或小,最終結果都還是一樣,必然走上分離道路。
羅美薇的缺點很明顯,就是「安全感不足」,張學友相當明白,這也是他一開始無法適應、選擇分手的原因之一。
然而,每個人在感情中的盲點都不同,有的人是自私、有的人是懶惰、有的人是現實,有的人則像羅美薇一樣不安全感。興許是繞了一圈,張學友才慢慢體認到,除了自己深愛羅美薇,還有跟其他缺陷比起來,他更能接受「不安全感」這個選項,也有自信能給得起對方安全感。
一段關係之所以維持長久仍然濃情蜜意,基本上都是雙方很清楚彼此的缺陷,還是願意敞開心房包容,而且真心認為「這沒什麼,我剛好可以補足」。
相對地,羅美薇必然也能補強張學友性格上的某些缺點,才能讓他心甘情願地說出「我不能沒有她」這句話。
維繫婚姻確實不簡單,不只得清楚認知彼此的缺點,仍然心甘情願與對方互補,還要時刻提醒自己看著對方的優點、不忘初心。陳綺貞不是說過「懂得愛人,才是大人」嗎?期盼我們都能在關係裡頭,為了自己著想之餘,也能騰出一些空間為對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