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小禎的前夫、整形名醫李進良使用違法進口的醫療隆鼻、拉皮線材,被檢察官依違反《藥事法》起訴,台北地院今(14)日審理宣判李進良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316萬元,可上訴。
提供醫材給李進良使用的,是補教名師徐薇的丈夫江正明和姜琤所投資開設的醫材公司,該公司違法向韓國進口未獲衛福部核准的隆鼻與拉皮2種線材並出售,而買家就包含嘉仕美整形外科診所李進良。
李進良的辯護律師出庭時曾表態是醫師「誤用」違法醫材,並稱他們是被害人,但檢方認為藥品為公開資訊,就算是過失也仍有罪責。(編輯:侯家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