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小禎的前夫、整形名醫李進良使用違法進口的醫療隆鼻、拉皮線材,被檢察官依違反《藥事法》起訴,台北地院今(14)日審理宣判李進良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31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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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良(左)與小禎(右)分居多年,近來傳出復合好消息。(圖/翻攝自臉書,2017.06.01)
▲李進良(左)與小禎(右)曾有一段婚姻。(圖/小禎臉書)
提供醫材給李進良使用的,是補教名師徐薇的丈夫江正明和姜琤所投資開設的醫材公司,該公司違法向韓國進口未獲衛福部核准的隆鼻與拉皮2種線材並出售,而買家就包含嘉仕美整形外科診所李進良。  

李進良的辯護律師出庭時曾表態是醫師「誤用」違法醫材,並稱他們是被害人,但檢方認為藥品為公開資訊,就算是過失也仍有罪責。(編輯:侯家瑜) 

▲李進良首度發聲。(圖/NOWnews資料照
▲李進良被判4個月徒刑。(圖/NOWnews資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