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涉貪4/各黨立委都成聲押對象 揭開公司法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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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承翰/台北報導

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為了SOGO經營權,涉嫌行賄立委對經濟部施壓、提案修公司法,成了近年來最大宗的立法委員集體貪瀆案,但修了公司法第九條、以及讓法條可以回溯,就能幫助李恆隆重奪SOGO嗎?一名法律專業、不具名的立委表示,如果法律本身有疏漏,在修法過後行政機關也應該重新檢視,若法條通過,重點在於徐旭東是否有偽造文書,不一定能直接讓李恆隆拿回SOGO經營權,只能保證他還有跟徐旭東周旋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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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2年,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太流)申請SOGO增資,資本額從1000萬增加到40億1000萬,經濟部接受增資案後,讓原本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的股份從60%變成1%,丟失SOGO的經營權。而李恆隆、徐旭東的法律戰,一路打到了2013年,最終法律結果是高檢署認為徐旭東偽造文書、但北高行認為撤銷增資登記有違誤,李、徐兩人在法律上各有站得住腳的地方。

該名立委分析,在公司法修法後,不會是李恆隆搶回SOGO的關鍵,只能讓他有繼續和徐旭東周旋的機會,假涉有偽造文書,主管應該把它撤銷,哪還要等人家,法院也要認定,主管機關要實質審查,雙方有各自法律可以主張的地方。

一名當時也在經濟委員會、曾參與法案審查的不具名立委也直呼「審查的時候都沒想到日後會弄出這些案外案!」

該名立委回憶「SOGO這個案子很久了,新聞報很大,後來又拿出來審,我也是針對案子,合理的就讓它通過,不合理也會擋,但錢的事情我就不知道內情了。」

記者問及為何李恆隆願意砸錢買通國會議員幫忙?該立委則稱「可能關係到他們公司龐大的利益吧。」至於是否有人前來關說,他則自嘲道「沒有耶,可能是不把我看在眼裡吧。」

而針對此案,前立委蔡正元則表示立法院很少會針對個案來修法,就算有也都會針對弱勢,他舉2004年鳳山信用合作社倒閉為例,在合作社倒閉、行政院將其賣給中信金控後,中信拒絕退還股金,影響上萬民社員權益,當時他才針對個案修法,也獲得立委同仁支持。

蔡正元評論此次立委收賄爭議「他們有事先講好對價、拿錢,又針對特定人不是弱勢,卡到法律可能對的,也說不清楚,法律對不對的也還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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