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陳姓女子二年前與2名男網友相約到宜蘭縣羅東鎮一家KTV唱歌後暴斃,檢警查出2名網友涉提供「喵喵」毒品混在啤酒內讓陳女飲用。二審今天認定一審輕判2網友有誤,改判各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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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指出,一審判決認定2名網友(蘇、陳姓男子)轉讓毒品(偽藥)的行為與陳女死亡的結果不具相當因果關係,以藥事法的轉讓偽藥罪及刑法的過失致死罪論罪有所違誤,因此,二審撤銷原判,改以藥事法的轉讓偽藥致死罪論罪,使2嫌刑度從一審不到2年,重判改為7年半。

判決表示,民國106年1月31日凌晨2點,2名男網友將含有過量「喵喵」成分的毒品加入啤酒內讓陳女喝下,陳女不久後開始語無倫次、吼叫,並將桌面物品掃落、動手毆打他人,全身出力不斷喘氣,後來意識不清昏迷,送醫後因中毒性休克死亡。

二審合議庭指出,2名男網友漠視法令禁制,恣意轉讓毒品供人施用造成陳女死亡,犯罪情節非輕,且他們犯後飾詞避究,未就事實坦承,也沒有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今天判2人各7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08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