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李姓男子傳欠23歲嘉義男子曾仁宏約20萬元,2024年2月初晚間,曾男約欠債的李男到台南新營某民宅談判,曾男一方張峻嘉、黃信雄、李家瑞3友人在場一起談,分持棍棒、刺青針毆打、刺擊李四肢及口部等,甚以電擊施虐,隔天凌晨曾等人開車載李男就醫,李男傷重不治,曾男等4名男共犯被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嫌提起公訴,今(28)日台南地院宣判出爐,4名嫌犯分別遭重判無期徒期、14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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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這起案子,男子曾仁宏於2024年2月1日晚間約李男到新營區一處民宅談判,曾男與其友人張峻嘉、黃信雄、李家瑞對李男心生不滿,持續分持棍棒、刺青針毆打與刺擊李男的雙手、雙腳與肩膀、臀部、口部等部位。

曾男還拿電擊棒電擊李男,此外,李家瑞並外出買家用電源延長線,把延長線拆解後,在李男身上形成通路,再接上室內插座通電,對李男持續電擊、凌虐,造成李男全身多處瘀傷、挫裂傷與燒灼傷等各種傷勢。

案發後,新營警方接獲線報、派員到醫院查處,擴大追查出曾男等4嫌涉圍毆、凌虐李男致死的內情。經警方提示照片,梁曾指認曾等人,但證人交互詰問,他表示,除了曾、張,其他忘記了,沒有印象。他也描述,離開時,看到被害人半靠在電視櫃前,其他人則坐在沙發上,被害人流血,地板上也有血跡,手腳瘀青。

歷經台南地院組成國民法官庭參審,28日下午4點,台南地院宣判,曾仁宏是累犯、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峻嘉是累犯、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信雄14年6月刑;李家瑞14年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