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守護海洋生態、促進資源永續,屏東縣政府與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持續攜手推動廢棄漁網回收工作,114年更進一步擴大回收範圍,新增「延繩釣」漁具回收項目。延續以往政策,廢棄漁網回收將提供每公斤15元獎勵金,對象為設籍屏東縣的漁民,自即日起至累積回收達20公噸為止。
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表示,漁民可於每月第二、三週的星期四,攜帶廢棄漁網至東港區漁會、枋寮漁港、水利村漁港及塭豐漁港等暫置區洽詢或回收。若所在地未設置暫置區,亦可撥打縣府委辦單位大仁科大回收服務,由專人協助安排收運或指定地點交付,鼓勵更多在地漁民共同投入海洋環境保護行動。
海漁所提醒,為提升回收品質及效率,漁民須於交付前將漁網上附著之浮球、沉子及其他雜物全數拆除,並進行基本清潔與打包作業,方可領取獎勵金。若未符合前處理標準或材質混雜者,將不予受理。廢棄漁網與延繩釣具若長時間漂流海中,除形成海洋垃圾外,亦易纏繞鯨豚、海龜等海洋生物,甚至危及船舶航行安全。透過推動回收與再利用,不僅減輕環境負擔,也有助實現循環經濟與資源再生,歷年成效斐然。
此外,為加強推廣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屏東縣政府將陸續於東港區、林邊區、枋寮區及恆春區漁會舉辦廢棄漁網回收說明會,邀請漁民踴躍參加。守護海洋環境需仰賴全民共同努力,唯有齊心推動,方能確保海洋永續,年年有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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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漁所提醒,為提升回收品質及效率,漁民須於交付前將漁網上附著之浮球、沉子及其他雜物全數拆除,並進行基本清潔與打包作業,方可領取獎勵金。若未符合前處理標準或材質混雜者,將不予受理。廢棄漁網與延繩釣具若長時間漂流海中,除形成海洋垃圾外,亦易纏繞鯨豚、海龜等海洋生物,甚至危及船舶航行安全。透過推動回收與再利用,不僅減輕環境負擔,也有助實現循環經濟與資源再生,歷年成效斐然。
此外,為加強推廣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屏東縣政府將陸續於東港區、林邊區、枋寮區及恆春區漁會舉辦廢棄漁網回收說明會,邀請漁民踴躍參加。守護海洋環境需仰賴全民共同努力,唯有齊心推動,方能確保海洋永續,年年有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