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呂秋遠不滿自己認領子女官司被媒體報導,事發後一度封鎖留言的臉書,24日深夜11時34分,呂秋遠突然寫下長文,替自己叫屈,更說自己老來得子,是喜事,還強調「我沒有做錯事,你們不可以污衊我,而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著收傳票。」儼然一副愛家負責好爸爸形象,不過馬上有律師跳出來指控呂秋遠不認為自己有錯的行為,讓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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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律師在社群平台上發文,對於呂秋遠的發言,且聲稱自己很無辜,該名律師說「這句『我沒有做錯事』、『你們不可以污衊我』、『等著收傳票』好像他完全沒有錯,一切站得住腳。對於他從以前到現在的種種行為,從來就沒有認過錯,真的讓人嘆為觀止了。」

該律師更直言要說出事實,讓大家公評「他的事,在律師界幾乎已經是半公開的秘密,我聽說這件事,也是一年多前間接聽來的。當下也沒什麼好傳的,直到現在。我要先聲明:我的一切資訊,都是從網路公開訊息得知的,沒有任何侵犯個人隱私的地方。

而對呂秋遠提告的原告身分也曝光,該律師表示「女方是他事務所的學習律師,這是可以證明的。司法院怕惡人,所以在裁判書查詢系統可以查的到,但名字現在已經隱去了。事實上,司法院可以不這麼做,完全有理由,不要說司法院欺負他。」

該名律師除了為原告抱不平外,也特別表示,目前在呂秋遠的事務所中一位簡姓女律師,該名女律師被外界嚴重誤會,並非是提告呂秋遠的當事人。

而當時呂秋遠認領子女判決一出後,便有不少律師在臉書上分析,這次判決的目的不在「輸贏」,目的是要公諸於世,更有律師直言,原告是高手,這是原告一次漂亮的復仇,果然原告自己也是一名律師,長相相當清秀。

此外,呂秋遠人設崩壞後,也有其他律師提出建議,「律師公會要不要說明一下:「是否對接受實習律師的公會中指導律師有指導倫理規範,禁止在指導期間誘引、發生發生性關係。」另對受訓律師告知「可以對誘引及發起的申訴反映案可代換正指導老師的專線」,並且對有在外的律師,要列指導老師時,也要受訓律師蓋章告知義務。不然,送羊入虎口,又造成家事庭訴負擔,實在於公會職責有虧。」

而根據律師公會規範,一旦有本人申訴或同業、民眾寄申訴函不具名申訴,或律師公會看媒體報載內容,將會進行內部小組討論,是否立案調查該律師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規則,或是律師執業不應該有的事項,依據情節輕重,移送懲戒後,最重將面臨停職或撤照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