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師大附中駐衛警黃連順,2022年出門時遭警察錯認為通緝犯並動手逮捕,雙方扭打,黃連順與員警互告,都被檢察官起訴,一審判決黃連順無罪、打人員警有期徒刑5月,上訴二審後昨日宣判,黃連順還是無罪,打人員警維持相同刑度,但獲判緩刑,因為黃連順決定「給犯錯的年輕人機會」,但也希望員警記取教訓,本案和解金扣掉頭期款,其餘款項將分攤在10年給付,等於員警還要花10年「贖罪」,至於總金額150萬,創下警察賠償無辜民眾最高紀錄。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本案發生在2022年9月,三重分局員警抓槍砲案通緝犯,卻把當時剛好現身的黃連順當成嫌犯,沒穿制服、沒出示證件、也沒有表明身分就上前壓制,還噴辣椒水,黃連順因此有頭部鈍傷合併擦挫傷、胸口挫傷、右眼瞼下2公分撕裂傷。

▲警方誤把路人黃男當成目標,雙方進而發生扭打拉扯,導致黃男全身傷痕累累。(圖/翻攝畫面)
▲黃連順遭警察誤認為通緝犯痛毆後鼻青臉腫的照片。(圖/翻攝畫面)
黃連順是特戰老兵出身,但對於樂器頗有興趣,會彈鋼琴、吉他,案發受傷導致他左手會麻,無法回到之前水準。去年(2024)6月一審判決後,他請求檢方上訴,因為還是無法諒解打他的員警,二審期間才出現和解契機,動手的翁姓員警多次道歉,也提出以30萬和解,後續經過調解,才拍板150萬元。

翁姓員警在二審判決前,已給付30萬元,剩下120萬元每個月還1萬、一年12萬,到2035年才能還完。

黃連順聽完宣判後受訪,解釋為何選擇原諒,因為台灣是法治國家,雖然有某些不肖員警做出比較離譜的事情,但是法治社會需要基層員警來執行,他也是站在全部警察同仁的立場,因為他們真的很辛苦,沒有人敢說警察不辛苦,只是在執法的過程中,如果沒有遵照警察職權行使法來做的話,受苦的一定是正常人民。這件事情法院還他清白,動手員警付出了代價,他選擇了原諒,希望可以為這個社會創造雙贏的局面,不要再有對立。

黃連順說,員警很有誠意一直道歉,他本身在教育界非常久的時間,都知道要給犯錯的年輕人機會,既然員警有改過向善,就給個機會。賠償金額150萬在他眼裡真的是太小了,很多朋友都跟他說「給那麼低的懲罰」,但他也很害怕,如果員警說沒有錢,用「其他方法」來籌錢的時候,會不會再傷害到更基層的人民,選擇給員警分期10年,一個月只有1萬塊,要讓每一個警察同仁知道,犯了錯要付出代價,這一次的案件也許是台灣有史以來,有警察真正從口袋拿出新台幣來賠償受害的人民,它要成為一個借鏡,而不是沒有遵照警職法來執行的時候,他們以為都有人可以替他撐腰。

黃連順表示,從發生事情到現在已經兩年多,放下這個案子,「原諒他也放過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