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會在住家經營網拍生意,並把住家作為營業登記的場所,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只要符合「這些條件」,就可以按照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不用以營業用稅率課徵。目前住家用房屋稅稅率最低是1%,營業用稅率為3%,若符合條件,有機會省下超過一半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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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在家中經營網路拍賣事業的營業人,把住家當作營業登記的場所,不過實際交易是在拍賣網站的交易平台完成,可以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不用以營業用稅率課徵。 

▲公益出租人享有房屋稅1.2%的優惠稅率。(示意圖/台灣房屋提供)
▲在家經營網拍的民眾,實際交易是在網路平台完成、沒有堆置貨物等,就能以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示意圖,圖/台灣房屋提供)
稅務局進一步解釋,住家用房屋是以住家使用為原則,如果原本供住家使用的房屋,作為網拍營業登記,不過實際交易是在網路平台完成由工廠直接出貨,而且房屋沒有當成辦公室使用堆置貨物,房屋稅仍符合以住家用稅率課徵。

但若有部分空間供辦公使用或堆積貨品,則會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營業用和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並且營業用課稅面積不得少於全部面積的6分之1。如果民眾有其他稅務問題,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