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好友的感情正受到考驗!北區國稅局今(27)分享房地合一稅一起罕見課稅案例,一對好友小莊(化名)和小陳(化名)協助把彼此手中1950萬元的房產「等價交換」,小陳申報房地合一稅應納稅額為「0」,而自認沒有金流、沒報稅的小莊被國稅局查出漏稅54萬元,連補帶罰課75.6萬元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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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指出,2022年,小莊和小陳商量好以1950萬元,交換兩人名下房地產,雙方約定房地交換無差額,因此雙方沒有收付任何價金。事實上,個人交易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不論獲利或虧損,都得在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

▲國稅局,財政部,稅收,房地合一稅。(圖/記者陳韋帆攝)
▲國稅局提醒,買賣房地不論獲利或虧損,都得在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圖/NOWnews資料照)
而小陳觀念正確申報了「等價交換」的房地合一稅,應納稅金為「0」,但是小莊誤以為交換沒有現金流,也未產生損益,無需申報房地合一稅,因為小莊沒有申報而被國稅局查出,雖然1950萬交換的房子符合市場行情。

但國稅局追出,小莊拿來和小陳交換的房子,是他在2021年以總價1800萬元購入,因此核定小莊換房地的所得為120萬元(成交價額1950萬元-取得成本1800萬元-移轉等費用30萬元),應納稅額54萬元(120萬元×適用稅率45%),除補徵稅額外,並裁處罰鍰。

依照《稅捐稽徵法》規定,超過20萬本來要罰1倍,但因小莊是首犯減半至0.5倍,加上已先繳本稅,原則上以0.4倍裁罰,因此,小莊噴75.6萬元房地合一稅。稅務人員也提醒,如果小莊沒有漏稅問題,只會依未誠實申報行為罰3000元,而此案「以房換房」沒有金流還被課稅,確實比較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