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連續殺害3名婦人的凶嫌張介宗,因羈押期將屆滿,高雄地院今日召開延押庭,法官裁定張介宗延長羈押兩個月,其餘聲請遭駁回,而張介宗被延押的理由,也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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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羈押理由,除了警方打撈屍塊,經過鑑定為3名被害人身分相符,張介宗犯嫌重大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張介宗犯案後,多次騎腳踏車出門,將屍塊丟棄於前鎮河中的滅證行為。

法官認為,本件被告經訊問後否認犯行,然依卷內資料可見被害人3人,分別於不同時間隨同被告進入其家中,而被告於不久後,即多次手提袋子裝載物品出門,家中留有被害人之外套及提袋、於被告家中測得血跡反應,且於前鎮運河周邊尋獲之屍塊,初步鑑定結果有被害人3人相關,及卷內其他事證,足認被告涉犯殺人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而被告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被告有多次出門丟棄物品等行為,足認有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應予延長羈押2月。

此外,張介宗其餘聲請,也遭法官駁回,法官指出,檢察官以被告有逃亡之虞為由,聲請羈押部分,承審法官認目前無任何事證,足以佐證被告有逃亡之虞,故駁回此部分聲請;檢察官聲請禁止被告閱報、聽收音機、看電視等處分,法官認為須以達避免被告湮滅證據之虞為目的,且符合比例原則,始可准許,但檢察官所持理由,與湮滅證據無關,故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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