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網紅「亞亞」劉振亞透過社群媒體發表武統言論,遭移民署依法廢止其依親居留許可,最晚今(25)日得離台。但面對這樣的處分,亞亞非常不能接受,日前聲請停止執行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昨天(24日)亞亞再對北高行提起抗告,沒想到今天準備搭機離台前,慘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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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停止執行必須具備「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有急迫情事」積極要件,及「對公益無重大影響」之消極要件。但經衡量當事人私益與公益後,若具備「對公益有重大影響」之消極要件,仍不許裁定停止執行。

另外,劉振亞在113年5月、114年1月上傳抖音的影片,遭檢舉、綜合判斷後,認有「台灣永遠是中國的台灣……」、「兩岸終將統一,也必然統一」、「也許明天早上醒來,寶島上已經插滿了五星紅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就是中國的領土……大陸武力統一台灣,已經不需要其他的理由了呀……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等語。

影片內容經閱聽者觀覽及各類傳媒轉發後,顯已造成目前社會爭議四起,紛擾難平並升高各種對立氛。從形式上來看,劉振亞的所為顯有危害社會安定之虞,對公益有重大影響,而本件當以公益為優先保護對象。

不過,劉振亞主張針對政治言論內容進行審查,合法性顯有疑義,且有逾越兩岸條例之授權,核係本案訴訟所應審究之事項,猶待受訴法院審酌相關證據綜合判斷,核非合法性顯有疑義,並非本件停止執行事件所應予審認。綜上所述,本件聲請人聲請停止執行,核與停止執行之要件不符,其聲請不應准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