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旅美左投陳偉殷日前接受電視台專訪,親口揭露過去在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Major League Baseball)時期,與巴爾的摩金鶯隊、邁阿密馬林魚隊簽下總值高達33億新台幣的合約,不過在扣掉稅金與經紀人僱傭抽成後,實際僅拿47%左右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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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職業運動「萬萬稅」 地方政府先剝皮

運動員「萬萬稅」是美國職業運動的常態,許多明星球員簽下大約後,都被聯盟、地方政府層層剝皮。比較陳偉殷在金鶯隊與馬林魚隊的當地稅收,巴爾的摩位於馬里蘭州,除了要繳交聯邦所得稅最高37%外,還需要馬里蘭州稅、巴爾的摩地方稅,合計超過42%;至於邁阿密因不收州稅與地方稅,所得稅也因此單純許多,僅需繳交37%聯邦所得稅。

運動員稅+社會安全與醫療保險稅 繳完還有經紀人抽成

除了所得稅,美國運動員還需要繳交運動員稅(Jock Tax),這筆稅務源於球員到外地出賽時,當地政府所要求繳納的稅,也就是說,即便陳偉殷所屬的佛州無須繳地方稅,但他在客場期間拿到的收入,必須依照當地球隊所在州份的州稅去算。

此外,陳偉殷還需要繳納社會安全與醫療保險稅(FICA),包含社會安全保險(Social Securit)的6.2%以及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的1.45%。繳完稅後,陳偉殷還得支付經紀公司的人事費用,約5至10%不等。

實際拿47% 陳偉殷絕非誇大 

以陳偉殷過去簽下的兩份合約來看,所得稅+運動員稅+社會安全與醫療保險稅+經紀人抽成,超過50%的機率相當高,這些加總起來,就會讓陳偉殷實際拿到手的「淨所得」就如他所說的47%,換句話說就是「稅後打六折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