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連假即將到來,開車上國道最討厭遇到「龜速車」霸占內側車道!日前國道公路警察局在粉專貼出取締內側車道龜速車照片,超過5600名網友讚爆,甚至跪求加設「取締慢速照相機」。事實上,內側車道是「超車道」這規定已經宣導至少5年以上,仍有不少駕駛搞不清楚,而且國道上各車道都有「最低速限」,違規占用內側車道的話最重會被罰1萬2000元,完整規定一次看,別讓血汗錢飛了還淪為全民公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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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公路警察局日前在臉書分享慢速車與超速車取締實況照片,其中一輛Lexus轎車被拍下行駛在內側車道,在最高速限110公里下,開時速89公里被拍照取締。另張則是BMW 1系列小鋼炮,在最高速限110公里下,飆出時速242公里。國道警提醒「慢速造成塞車,超速危害生命,不論超慢或超快,國道攝影師天天都上工」。

取締龜速車全靠人工 國道警呼籲提升駕駛觀念

貼文引發討論,網友大讚「真的抓的好!上回也是遇到龜車,整路占用內線車道」、「請警察先生們讓這種龜車駕駛紅單吃不完」,不少人希望比照抓超速的測速照相機,也能有內線跟路肩抓慢速的照相機,希望國道警方能加強取締龜速車。

對此,國道公路警察局小編解釋,「這些勤務都是一起執行,看拍到什麼違規就依規定開單,但慢速車必須仰賴純人工,還要全程錄影取證,才能符合法規的規定,超速除了人工,還可以用機器24小時執法取締,兩者取締方式不同,很難做比較」,也強調慢速車每天都有編排勤務執法,希望大家能提升駕駛觀念,才能讓國道平安又順暢。

▲Lexus開時速89公里行駛在國道內側車道,吞上龜速車罰單。(圖/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Lexus開時速89公里行駛在國道內側車道,吞上龜速車罰單。(圖/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國道內側車道規定
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也就是說,如果不塞車的話,小客車開內側車道,只要符合限速、又沒低於最低速限就沒事。這麼做是為了發揮道路使用的最高效益,也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的功能。

🟡國道各車道最低速限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曾說明,國道最高速限有時速100公里、110公里兩種,而內側、中線、外側車道不同車道還有「最低速限」,內側定義為超車專用道,規定要以最高限速行駛,以中山高苗栗路段為例,最高速限為100公里,行駛內側車道時速不得低於100公里。

裁決處指出,用路人行駛中線車道不得低於80公里,外側車道則以最低速限60公里為裁罰標準,違者都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3000到6000元。

▲國道內側、中線及外側車道都各有「最低速限」,占用中線車道罰單比超速貴。(圖/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國道內側、中線及外側車道都各有「最低速限」,占用中線車道罰單比超速貴。(圖/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國道未依規定使用車道罰則
高速公路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相關罰則如下: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行駛高、快速公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

◾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4500元以下罰鍰。

▲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又沒以最高速限行駛害塞車的話,最重會被罰1萬2000元。(圖/高速小飛力臉書)
▲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又沒以最高速限行駛害塞車的話,最重會被罰1萬2000元。(圖/高速小飛力臉書)
資料來源:高速公路局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