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劉姓保母姊妹涉嫌虐死1歲男童剴剴案,19日第4次開庭,民眾發起線上連署,盼加重虐童刑責,已超過12萬人附議,平台甚至一度遭灌爆故障。根據提案,網友希望修《刑法》271條,增設虐童致死者,應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死刑。小兒科醫師楊為傑表示,「不得假釋」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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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為傑說,房思琪的案子,大家還記得嗎?台中棒球教練,性侵球隊男童的案子,記得嗎?南投棒球教練,性侵球員的案子,記得嗎?剴剴的案子,正在審理中。還有高雄女嬰被他的母親丟在家裡,活活餓死的事情。好諷刺。棒球是台灣的國球。這些少棒球員,都有可能是將來的台灣之光。卻有可能被教練性侵。現實總是無比荒謬,台灣真的應該要進一步保護本就很少的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