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台北市發生24歲馬來西亞女大生兇殺案,嫌犯陳柏諺上午由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改判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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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諺聽完宣判後,四度向法官拜謝。合議庭認為,被告符合自首要件,因此減刑。

本案一、二審也判決無期,不過最高法院認為,陳柏諺符合自首要件,二審卻沒有講清楚不能減刑的理由,判決理由不完備,因此撤銷發回更審。

回顧案情,陳柏諺不滿從事直播工作的被害人,拒還自己先前贊助的9萬9999元,前往女方租屋處徒手勒斃她。陳柏諺隨後吞下大量感冒藥試圖輕生,母親報案送往長庚醫院救回一命。

全案以殺人罪起訴,一審期間,陳柏諺否認殺人犯行,辯稱是受託蔡女之託「協助自殺」,但法院依據事證,認為陳男辯詞有違常理,也無法證明蔡女有輕生跡象。另外根據雙方對話紀錄,足可認定陳男因金錢糾紛殺害蔡女,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柏諺提起上訴,曾當庭痛哭失聲,請求與被害家屬和解,希望能輕判15年,他強調有自首、有悔悟之心,也請家人籌款賠償。二審認為,是家人幫忙籌錢賠償不是陳柏諺,而且他犯罪後只想著自己要輕生,難以認定他有悔悟之心,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