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宣布,4月1日起台66線等7條快速公路調降大貨車的速限,最高速限從現行90公里降至80公里,一旦超速將視超速情況罰款3500到1萬8000元,超速60公里以上屬危險駕車,罰款更高達2萬4000元,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公路局表示,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自2023年3月起率先實施20噸以上大貨車降速措施,最高時速由90降至80公里,結果事故比例從15.4%大降至11.8%,顯示降速對於減少事故有顯著成效。因此,公路局決定將此措施擴大至台66線、台68線、台72線、台76線、台84線、台86線及台88線等7條快速道路的特定路段,今年1至3月為宣導期,4月1日正式實施。
調降速限的路段包括台66線市道114線—大溪端、台68線南寮端-新中正橋交流道、台72線後龍端-中興、台76線埔鹽交流道-林厝、台84線頭社交流道-走馬瀨、台86線台南端-關廟,以及台88線五甲系統交流道-竹田端。
公路局提醒,大貨車業者及駕駛司機務必依循相關速限標誌及告示牌指示行駛,並配合相關載重管制措施,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大貨車行駛快速公路依超速情形可罰款3500到1萬8000元,一旦超速60公里以上者屬危險駕車,最重處2萬4000元罰款,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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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降速限的路段包括台66線市道114線—大溪端、台68線南寮端-新中正橋交流道、台72線後龍端-中興、台76線埔鹽交流道-林厝、台84線頭社交流道-走馬瀨、台86線台南端-關廟,以及台88線五甲系統交流道-竹田端。
公路局提醒,大貨車業者及駕駛司機務必依循相關速限標誌及告示牌指示行駛,並配合相關載重管制措施,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大貨車行駛快速公路依超速情形可罰款3500到1萬8000元,一旦超速60公里以上者屬危險駕車,最重處2萬4000元罰款,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